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例
小类:
经济
简介:
污水排放权交易近年来受到学界广泛的关注,这种交易制度是从法律上将排污权列入企业产权中,使之产权明晰,从而避免环境这种公共品陷入公地悲剧中。本文主要是在多种基础经济学理论的支撑下,根据江西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实际情况,分析在鄱阳湖地区推行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并最终得出结论,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推行污水排放权交易时可行的且意义重大的。
详细介绍:
2009年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规划,为江西省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江西省以“生态江西,绿色江西”为发展目标,着重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自然环境的保护。本文主要探讨在鄱阳湖地区推行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目的在于论证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具备了推行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倘若这种交易制度付诸实践,将会给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整个江西省带来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文章正是立足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实际经济情况,政策条件,环境和社会效益等诸多方面并以外部性理论和非合作博弈—纳什均衡等经济学理论为支撑,对排污权交易可行性进行了系统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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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为例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文主要是根据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经济和环境的实际情况,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规划的天时,加之江西成为承接东部工业转移的重要地点的地利,探索在鄱阳湖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以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践行绿色江西、生态江西的发展战略。本文的写作思路为:从排污权交易的基础理论出发,结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现实情况,说明我们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推行污水排放权交易是可行的。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本文的科学性在于利用了多种排污权交易理论进行论证,并结合了鄱阳湖地区的现实情况进行分析;而本文的独特之处在于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尚未推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实践之时,先从基本经济理论开始分析,逐步加入鄱阳湖区的水质条件、监测状况、技术条件、经济条件以及政策条件等方面的阐述,对鄱阳湖推行污水排放权交易进行可行性分析,实现了理论和实际的巧妙结合。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研究在鄱阳生态经济区推行污水排放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既能将经济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从学术上印证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推行排污权交易的科学性,为政府部门献计献策;同时又能从理论上构建一种适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排污权交易模型,将之运用于实际操作层面,为实现绿色江西、生态江西的目标做出贡献。此外,还能为全国大江大湖流域进行排污权交易提供借鉴经验,起示范作用。

作品摘要

排污权交易理论的核心是资源环境的优化配置,排污权交易的实施是经济进步发展的必然选择,它既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保证环境资源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还能降低治理污染所带来的交易成本。江西省具备了推行排污权交易的相应的技术条件并有政策法规的支持,加之可运用经济理论作为指导和支撑,因此在江西开展排污权交易是必要的可行的。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庞淑萍. 论我国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可行性[J].能源基地建设.1998(6):23-24 [2][4][10]任丽娅. 环境污染与排污权交易制度探析[J].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6(3) [3]罗必良. 新制度经济学[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2005:304-305 [5][6]袁庆民. 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8:69-73 [7]沈满洪. 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以浙江省为例[J].学习与实践.2009(1):63 [8]江西实施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EB/OL]. [9]江西明确总量控制指标 严控新增排放量 完成减排目标任务[EB/OL].

调查方式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 传统的排污权交易理论告诉我们,排污权交易市场是一个正规的,无摩擦的市场。然而大量实践证据表明:排污权交易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交易成本。Dudek和Wiener认为:交易成本包括搜寻成本,协调成本,批准成本,监督成本以及实施和保险成本。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整个交易体系可能将会受到影响。 Weitzman 分析了存在与污染控制成本有关的不确定性问题,他认为政策工具的选择取决于边际收益与边际控制成本曲线的相对斜率。一个好的激励制度是使排污权交易制度有效率地重要保障。Milligan 和Prince分析了在直接控制、排污补贴、排污税以及排污权免费分配条件下的交易和排污权拍卖分配条件下的交易等污染控制制度下,促进厂商技术变迁的激励机制问题,他们研究的结果表明,排污权拍卖和排污税为厂商的技术变迁提供了最高的激励。而Totenberg、Cropper 和Oates等人对排污权交易和庇古税进行了比较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较税收或排污费的方式,排污权交易是更加科学的规制方法。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排污权交易的研究比较晚,只要集中在对排污权交易理论的研究、中国当前的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中的问题、在中国进行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分析上。马中等学者认为,排污权交易作为一种环境管理手段,可以在满足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排污许可的有偿转让,激励排污者采用少污染、低费用的措施,保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狄雯华等一些学者认为,虽然排污权交易的优点很多,但由于现行法规的舒服、市场条件的制约以及初始分配的权衡等,在中国排污权交易应谨慎实施。张素英的《排污权交易及其法经济学思考》:文章试图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排污权交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以此表明:较之行政管制,其费效比较高。因此,排污权交易时值得推行的一项环保经济政策。徐祥民教授在《关于建立排污权转让制度的几点思考》中指出排污权监督是排污权转让制度发挥设计效能的关键。 关于水污染排污权交易的研究,其中贡献最大的当属杨展里,他不仅从宏观上证明了中国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可行性,还以水污染物排污权为基础,针对交易市场的特殊性,研究了排污权交易市场的设立、交易的技术规则以及交易市场的运行。目前,国内也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如浙江嘉兴市和江苏苏州太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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