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效果、问题及对策的调查报告
- 来源:
- 第十二届“挑战杯”省赛作品
- 小类:
- 社会
- 简介: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领域实施的一项重大改革,是我国林业行业大事,也是山东省林业近期重要工作之一。 我省林改工作自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林改工作顺利进行。 本研究项目以泰安市、莱芜市、济南市长清区为代表,对三地进行了深入调查,论述山东省林改现状、效果与存在问题,并结合山东省实际,对我省集体林改进一步开展提出建议,使林改真正成为我省发展现代林业的有力推手。
- 详细介绍:
- 自2008年开始在我国实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领域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改革,对有效解决农村问题、促进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此次集体林改是我国林业行业的大事,也是山东省林业近期重要工作之一。 我省集体林改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林改工作进度不平衡、基层林业科技力量薄弱、部分地区宣传工作不到位、配套政策滞后和宜林荒山荒地改革难度大等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研究项目以泰安市、莱芜市、济南市长清区为代表,对三地集体林改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系统科学地论述山东省林改现状、效果与存在问题,并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对我省集体林改进一步开展提出一些具体对策建议,使集体林改真正成为我省发展现代林业的有力推手。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领域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改革,对有效解决农村问题、促进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本报告以泰安市、莱芜市、济南市长清区为代表,在实地调查基础上系统科学地论述山东省部分地区林改现状、效果与存在问题,并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对我省集体林改进一步开展提出一些具体对策建议,使集体林改真正成为我省发展现代林业的有力推手。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本报告紧密联系山东省林业发展实际,以解决实践中迫切问题为切入点。首次采用典型抽样的方式对集体林权改革情况进行调查和研究,特别关注作为少林地区集体林权改革的特点和规律,在掌握真实准确信息的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 本报告首次对少林地区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进行研究,掌握了林改及林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不同于其它地区的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措施和建议。对指导少林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作品摘要
- 自2008年开始在我国实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我国农村领域实施的又一项重大改革,对有效解决农村问题、促进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此次集体林改是我国林业行业的大事,也是山东省林业近期重要工作之一。因此,针对此次集体林改的研究同样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 我省集体林改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林改工作进度不平衡、基层林业科技力量薄弱、部分地区宣传工作不到位、配套政策滞后和宜林荒山荒地改革难度大等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项目通过外业调查与内业研究分析有机结合的方式开展。以泰安市、莱芜市、济南市长清区为代表,在科学设计基础上,对三地集体林改开展情况进行深入实地调查,系统科学地论述山东省林改现状、效果与存在问题,并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对我省集体林改进一步开展提出一些具体对策建议,研究结果对山东省集体林改有较大借鉴。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 本报告所选主题是2010年山东农业大学林学院“大学生研究训练(SRT)”项目的立项课题;在结题答辩中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学院初审。
参考文献
- 作品中资料来源检索目录: [1]国家林业局.2005中国森林资源报告.山东: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 [2]国家林业局. 2005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06: 19. [3]徐晋涛.我国集体林区林区制度改革模式和绩效分析[J].林业经济, 2008, (9): 27-38. [4]中发[2008]10号.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S]. [5]黄东平.林权制度改革问题的对策分析.理论探讨,2008,(1) [6]周.私有林与中国的选择[J].林业经济问题,2005,25(3) [7]徐秀英,吴伟光.南方集体林地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J].世界林业研究, 2004, (03): 40-43 [8]陈锡文.坚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J].林业经济,2006(6):9-11. [9]贾治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给我们的几点启示[J].林业经济,2006(6):5-8. [10]张国明,朱介石.2007•关于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调查.林业经济,(6):3-7.
调查方式
-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人员介绍、个别交谈、亲临实践、图片、照片、书报刊物、统计报表、文件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 国内研究概述:当前许多学者针对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改革思路与建议。如张春霞等人提出了当前南方集体林区产权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①产权主体模糊,权、责、利不清晰;②权属多变,缺乏安全感和稳定感;③产权主体收益权、处分权无法落实:④林权纠纷多,历史纠葛深;⑤林权流转不规范。并提出深化南方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第一,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背景下,重新理顺南方集体林区土地、森林各种权能的社会关系,从法律、政策等各个层面进行理顺和界定,使土地、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各项权能关系清晰;第二,建立有利于促进社会制度创新的林业产权流动和转让制度。张敏新等从产权制度改革的利益机制分析,认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创立以产权安排为基础,利益机制为纽带,政府干预和农民参与为标志,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林业效率为目标的新型农区林业发展模式。并提出以下改革思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农区林业稳定与持续发展的保障;积极稳妥地由无林地拍卖向有林地拍卖推进,从制度层面上解决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延长拍卖金缴纳期限,并建立拍卖金借贷制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来;建立产权的转让机制,允许经营者在林地的经营期内(即承包期)合法地让渡林地的经营权和林木的所有权。 从不同省区林权制度的现状及特点出发,结合各地林权改革实践,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研究。沈文星等在江苏省林业的实地调查中,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从产权权属法律规定的角度,阐明了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的对策措施。洪名勇等通过调查访问,提出关于少数民族地区林地产权制度建设的建议:一是在稳定现有林地产权制度同时,组织专家深入调查研究,设计符合少数民族地区的林地产权制度安排;二是在坚持林地所有权集体所有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作为单独财产权,建立林地产权制度,并促进其由债权向物权的转化;三是将林业活动方面的控制权长期赋予农户,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最近几年,对于江西、福建等省份的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指出各省林权改革的现状、效果及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集体林区林权改革,提供了许多实践经验和有益参考。另外,不少学者对具体样本县、样本村进行了案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