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高句丽遗址的分级保护
- 来源:
- 第十二届“挑战杯”省赛作品
- 小类:
- 社会
- 简介:
- 辽宁省有多处高句丽遗址,这些遗址数量庞大,且分布很广,有很多包含丰富的历史信息。但是它们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此文章针对其数量庞大和分布极广的特点,对它们进行分级,从整体上把握高句丽遗址的特点,更有效合理地分配资源,做到最大程度地使高句丽遗址得以留存。
- 详细介绍:
- 高句丽是西汉到隋唐时期东北地区出现的一个有极其重要影响的边疆民族政权。其存在时间由公元前7年到公元668年,势力范围包括吉林东南部、辽河以东和朝鲜半岛北部,在公元668年被唐和新罗联合所灭,持续705年之久。在我国东北,高句丽政权影响极大,其人民因时因势众志成城地在辽宁东部山区建立了多个独具特色的防御城堡,用以抵抗中原势力的征伐。其中重要山城有70至80座,小型山城及墓葬哨所等不成规模的遗址节点上百座。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 辽宁省有多处高句丽遗址,这些遗址数量庞大,且分布很广,有很多包含丰富的历史信息。但是它们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此文章针对其数量庞大和分布极广的特点,对它们进行分级,从整体上把握高句丽遗址的特点,更有效合理地分配资源,做到最大程度地使高句丽遗址得以留存。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有关高句丽遗址的保护工作目前都是单体实行,很多遗迹保存不力,有些偏远地区更是直接处于自然消损状态。此文章出于对高句丽遗址整体保护的目的,对现存高句丽遗址进行各项指标的分析,将遗址分级,根据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这样不仅能有效评估为数众多的高句丽遗址,并且更有利于对具有极高历史价值的历史遗迹挑选出来并进行保护。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 从经济上看,分级保护可以合理有效分配保护的资金,最大程度利用有限的资金保护数量庞大的遗址。从历史意义上看,高句丽遗址虽数量众多,但并不是每一处都富含历史价值。保护文物既是保护历史,保存最多的历史信息才是保护高句丽遗址的目的。而且,在我国诸多历史遗迹中,鲜有数量如此庞大且又具有如此鲜明特色的文明遗迹,这种把遗址整体分析并分级的方式也是现代文物保护的一种趋势。
作品摘要
- 辽宁东部山区存在多处高句丽遗址,这些遗址大多处于自然消损状态,没有得到切实保护。它们含有丰富的历史信息,是人类宝贵的文化遗产。但是,高句丽遗址数量庞大,分布极广,除了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无女山山城之外,其他具有相当历史价值的遗址很难从整体上把握保护的模式。本文意在将这些为数众多的遗址进行评估并分级,并根据级别由高到低来区分对待各个遗址的保护方法及程度,以实现最合理的保护资源分配。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 无
参考文献
- 《高句丽古城研究》王绵厚 《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单霁翔
调查方式
-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亲临实践,会议,图片、照片,书报,刊物,统计报表,影视资料,文件,自发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 人类从进行考古活动到真正认识到保护考古遗址,经历了很长的过程,直到19世纪末考古发掘的某些准则才逐渐明确。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各国面临着大规模的城市重建工作。如何保护幸存的古代建筑遗迹?如何对待已经毁坏的古建筑或古建筑遗址?如何避免在未来的城市建设过程中出现建设性破坏,这成了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一系列的宪章、宣言、建议被国际保护组织制定、提出,其中有三个典型宪章,对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雅典宪章》2《威尼斯宪章》3《华盛顿宪章 》 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起步较晚,现代意义的文物保护事业在中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1982年第一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并首次提出“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后,中国的文物保护活动有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开始真正踏入科学、正规、有序的运行轨道。这之后至今的二十多年间,文物保护观念发展迅速。1985年,我国成为世界遗产公约的缔约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方法逐步与国际接轨,遗产观念相比改革开放初已有了很大进步 。2000年,我国颁布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该准则从保护程序、保护原则、保护工程三个方面为文物遗址的保护提供了标准,使我国的文物保护体系更加完备,各项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有了更专业的依据。 2002年,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布施行,这是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后,根据2000年来中国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状况,对原文物保护法进行的全面修改、补充和完善,意义重大。 目前,有关辽宁高句丽遗址保护的研究,处五女山山城外鲜有关注。对高句丽遗址缺少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没有完善的危机预警体系,同样保护层次单一,遗址本体受损也比较严重,对其保护方法的研究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