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道路资源与不同交通方式供需矛盾下“摩的”的生存
小类:
社会
简介:
伴随地铁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及民众出行需求的日益增多,道路资源与不同交通方式间的供需矛盾愈加突出,使原本仅是交通问题的“摩的”非法载客运营成为一个社会综合性问题。本文以成都市春熙路地区的摩的为对象,从其行业现状、产生发展原因、存在优劣势、治理难度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以小见大,从现象到本质,并在权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最终给出相关结论和整改方案。
详细介绍: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将会是城市经济未来发展的最快、最大的地区。道路交通的基础设施建设,已远远跟不上城市经济发展的速度。道路资源与不同交通方式间的供需矛盾为“摩的”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所谓“摩的”:“摩的”是一种地方方言,在全国各地也有这种或类似的说法,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而以有偿服务实施非法经营的“电动摩托车”和摩托车。毫无疑问,“摩的”,一个备受诟病的行业,从它诞生之日开始,就一直因不合法的地位,遭受政府的限制、禁止和取缔。但它却以顽强的生命力在城市、城镇、乡村中生存。市场经济的规则是,“需求决定存在”。是百姓对快捷、廉价的出行方式的需求及进城农民和下岗职工自食其力的生存欲望,共同催生了"摩的"这个行业的产生。单纯的以行政手段去限制和扼杀一个与普通百姓传统谋生观念并不冲突的行业,是不可行的。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一成都市春熙路为代表对“摩的”进行了调查。主要从发(一)调查的代表性和可操作行、(二)“摩的”行业现在(三)产生及发展的原因(四)存在的优势(五)“摩的”存在的弊端(六)“摩的”存在的弊端(七)改革与建议(八)现实意义这几方面进行调查分析。经我们调查后发现,这些在城区存在的“摩的”市场,更有着其存在的特殊性、合理性以及复杂性。其从业人员多是残疾人和下岗职工。这部分人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迫于生计才从事这一非法行业,结果成了弱势和非法的矛盾结合体。我们认为:要将这一部分从业者和一些恶性竞争的“摩的”司机区分开来对待。可以说,怎样妥善地来处理城区的“摩的”市场,平衡道路资源与不同交通方式间的供需矛盾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为此,我们以成都市春熙路地区为重点调查对象,走近并深入了解当地公共交通设施和“摩的”市场的真实情况,探究解决这个问题的更为实际、可行的方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城市经济发展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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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资源与不同交通方式供需矛盾下“摩的”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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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由于道路资源与不同交通方式间存在的供需矛盾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摩的”便成为了其中之一。“摩的”已不单是一个简单的交通问题,它更与城市经济发展和交通规划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关。为此,我们以成都市春熙路地区为重点调查对象,采用采访法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数据收集。走近并深入了解当地公共交通设施和摩的市场的真实情况,探究解决这个问题更实际、可行的方法,并力求找到另一种能够有效代替“摩的”交通方式。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我们从“摩的”的行业现状、产生发展原因、存在优劣势、治理难度等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在权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最终给出相关结论和整改方案。以小见大,从“摩的”折射出我国城区经济发展和交通规划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一改以往单纯地从社会现象的角度来看待“摩的”观点,以一个全新的综合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多方面因素的立体角度来看待“摩的”。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通过调查,将“摩的”与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其他交通工具统一起来,完善现在的交通网络,对“摩的”进行规范化的管理,着重小型代步器的发展来取代“摩的”发挥的作用。同时以小见大,从春熙路地区的“摩的”折射出我国城区经济发展和交通规划所遇到的一些问题,一改以往单纯地从社会现象的角度来看待摩的观点,以一个全新的综合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多方面因素的立体角度来看待“摩的”及为“摩的”生存找到一条立体化道路。

作品摘要

随着成都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们对交通综合运载能力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但公共交通滞后与人们对出行方便快捷且廉价的需求矛盾日益突出。成都属于典型团块状城市,交通的高密度单中心形态造成高强度向心交通,城区交通压力增大,导致成都市区内“摩的”的猖獗,关于它的治理问题也在不断被政府重视并改进。我们研究报告的范围主要在春熙路区域,成都市春熙路一带是“摩的”存在的典型性代表性区域,所以对于本地的“摩的非法载客”治理具有相当大的意义。 通过调查我们能够得出:成都市“摩的”行业的一大特点是,“电动摩托车”的数量多于摩托车的数量。而部分市民对“摩的”持反对态度,认为“摩的”的安全系数低,不符合法律规定。但“摩的”现象存在并非一两日,必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在短时间内还无法根治,如果单纯的只通不疏也起不到根治的作用。 最后我们从它的行业现状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调查和分析,并在权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最终给出相关结论和整改方案。分析了道路资源及人们对于不同交通方式在供需方面的问题,改变以往单纯从社会现象出发看待问题的局限,综合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因素,来分析和看待“摩的”。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第七届“创新杯”西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

参考文献

1.孔令斌 《城市发展与交通规划》[M]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9 2.蒋水良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实践与探索》[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 3.应名洪 《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建设与运营》[M] 中国铁路出版社 2007 4.于敏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过失相抵:法律公平的本质及其实现过程》[C] 法律出版社 2006 5.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Z] 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4 6.徐琳 钱振东 《城市的摩托车交通问题与对策》[ J ] 洛阳大学学报 第20卷第二期 2005.06 7.赵丽萍 靳文舟 杨亚 《城市摩托车交通出行特征分析》[ J ] 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 第7卷第4期 2007.8 8.阎建宁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关注弱势群体——以城市中的“摩的”为视角》[J ] 淮海工学院 社会研究 2009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个别交谈、亲临实践、图片、照片、书报刊物、统计报表、文件 、自发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是衡量城市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指标。便捷的公共交通是现代都市生活必不可少的,在给市民提供安全便捷出行的同时,还可以减轻市区交通拥堵的压力。但在当前道路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各省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摩的”非法载客现象。对此不同的学者、研究人员进行了不同方面的调查研究。 “摩的”司机载客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在当时交通工具不发达的情况下“摩的”成为民众近距离出行的首选。当时尚未有学者或研究人员注意到“摩的”非法载客的安全隐患,也甚少有人在道路交通供需矛盾方面作出研究。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各地区交通网络建设走向系统化,各类交通工具的出现代替了“摩的”成为出行首选;同时,公共交通工具的日益完善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利。此时“摩的”已经不是主流交通工具,而且由于国家出台政策明令禁止摩托车非法载客运营,所以国内学者及研究人员纷纷将目光投向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对已经取缔的“摩的”并未做过多研究。 直到21世纪初,随着电动车的普及,被取缔了的“摩的”重新回到大众视野之中。有学者注意到,在国家禁止摩托车司机非法载客之后,出现了非常有趣的现象:广大摩托车司机纷纷将摩托车换成电动车,依然在街头巷尾从事非法载客运营。而且这一现象在全国各地均有发生。同时随着道路交通供需矛盾愈演愈烈,许多学者研究人员开始对摩的现象的存在进行了广泛研究。2005年2月发表于《交通运输系统工程与信息》的文章《摩托车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分析》中详细介绍了摩的在城市交通系统中的地位和影响;同年6月份发表于《洛阳大学报》的文章《城市的摩托车交通问题与对策》中更是针对摩托车及非法载客现象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 除此之外,社会各界人员如记者、人大代表等均对摩的非法载客提出过见解或解决措施。如2011年4月22日载于鄂州新闻网上由记者温博侃发表的文章《“摩的”非法载客何时休》中,采访了民众及相关执法人员,最终提出了“由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对‘摩的’实施整治,给予交警部门政策,达到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管理,可以借鉴‘禁麻’的办法,或周边地区的先进经验予以取缔;加强宣传教育,让市民自觉抵制乘坐‘摩的’”的建议。 上述研究都是从宏观角度论述了“摩的”非法载客现象的研究,而本文选取了某一特定地区的现状,结合该地区经济社会现状,由实际出发,从现象到本质进行了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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