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从礼治到法治:一个苗族村落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
小类:
社会
简介:
本作品关注湖北传统苗族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状态,采取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深入一个典型苗族社区,运用访谈法、观察法、文献法的研究手段,探究苗族村落从传统礼治到现代法治的治理结构变迁历程,力图揭示治理方式由单一走向多元的良性形态,促进礼治与法治的有效结合,使之成为乡村和谐发展的重要课题。
详细介绍:
礼治源自于苗族社会主体对治理规范的解读,内嵌入文化风俗的普适力量,从意识到行为为社会成员所认可与贯彻,进而世代尊崇与复制,达到社会秩序维持与稳固的目的。而法治是以从西方引进中国的现代法为参考体系,体现国家意志和理性精神的法律文本。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文化的冲击和法制宣传的深入,苗族村落社会治理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同时,传统社会蕴含了大量促使使之协调运转的礼治文化因子,如何合理借鉴传统社会的礼治因素,并使之和现代法治因素有效结合,促进乡村的和谐发展。 本作品以鄂西南小茅坡营苗族村落为田野点,以长时间田野调查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描述该村社会治理结构从礼治到法治的变迁历程,揭示该村礼治和法治两种社会治理结构的差异性和相关性,探寻出一个传统礼治与现代法治结合并平行的双轨机制,成为国家政府权力体系与村落传统治理体系相互沟通、联系的重要力量和渠道。从而更好地改善村落社会治理结构,促进民族社区的发展与稳定。 本作品以社会学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变迁理论为导向,综合运用田野调查、参与观察、访谈法、文献法等调查手段,辅之以整体的、比较的、文化相对视角的民族志方法,探索苗族社会治理结构从礼治到法治的变迁历程,揭示传统礼治与现代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认识如何合理借鉴传统社会的礼治因素,并使之和现代法治因素有效结合,这对少数民族乡村的良性运行及和谐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作品图片

  • 从礼治到法治:一个苗族村落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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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作品以长时间田野调查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描述鄂西南小茅坡营苗族村社会治理结构从礼治到法治的变迁历程,揭示该村礼治和法治两种社会治理结构的差异性和相关性,促进认识如何合理借鉴传统社会的礼治因素,并使之和现代法治因素有效结合,探寻出一个传统礼治与现代法治结合并平行的双轨机制,以期更好地改善村落社会治理结构,促进民族社区的发展与稳定。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一、论证方法的科学性。采用田野调查、比较法和文献法了解该村从礼治到法治的变迁过程。注重主观与客观、宏观与微观、结构与行动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研究相适应。 二、实际应用的先进性。从礼治与法治整合上提出国家权力体系与传统社会治理体系的良性互动,既注重文化传统与保护,又加快提高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 三、研究内容与视角的独特性关注边缘少数民族村落社会治理结构变化,其表现形式依托于村落固有的文化网络。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个苗族村落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的研究不仅是一个关系到鄂西南苗族地区农村社会治理结构完善和农村社区综合发展的重大问题,而且是一个关系到全国少数民族乃至所有农村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现代化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重大问题。不仅认识鄂西南少数民族农村地区社会文化变迁的规律,更为重要的是为我国有效进行现代新型农村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模式和对策,实现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传承的共赢。

作品摘要

在当前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苗族社会传统的礼治色彩逐步弱化而现代法治思想渗入愈渐加强。文章以民族学田野调查所获取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记述了小茅坡营苗族村落社会治理结构从礼治到法治的变迁历程,认为在民族村落发展中,对传统礼治和现代法治的有效结合,可以更好地改善村落社会治理结构,促进民族社区的发展与稳定。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相关作品发表情况: 1.鄂西南苗族村落习惯法的变迁及动因分析——以小茅坡营苗族村落为例.中国社会视野网.2010年8月17日. 2.鄂西南苗族村落习惯法的变迁及动因分析——以小茅坡营苗族村落为例.中国社会学网.2011年1月7日. 3.鄂西南苗族村落习惯法的变迁及动因分析——以小茅坡营苗族村落为例.乌江论丛.2011年第1期.准印证号:渝内字421号 4.苗族村落社会治理结构变迁调查.土家族研究.2010年第2期.准印证号:湖北省内部资料准印证第2003/ES号. 5.从礼治到法治:一个苗族村落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土家族研究.2011年第1期.准印证号:湖北省内部资料准印证第2003/ES号.

参考文献

资料来源的检索目录 1.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65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5. 6 3. 富永建一.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现代化理论[M].云南: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19 4.司马云杰.文化社会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347 5.龙子建等.湖北苗族[M].北京:人民族出版社,1999.182 6.严存生.社会治理与法治[J].法学论坛,2004年06期 7.任颖.以人为本视域下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8年05期 8.付春.软治理:国家治理中的文化功能[J].中国行政管理,2009年03期

调查方式

本研究综合运用田野调查、参与观察、个别访谈、集体访谈、文献搜集等调查手段,辅之以整体的、比较的、文化相对视角的民族志方法,注重主观与客观、宏观与微观、结构与行动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研究相适应。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费孝通《礼治秩序》,载《乡土中国》(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以礼治秩序来概括乡土中国.是认识前现代中国社会国情.切入中国传统文化特质的重要思路。张鸣《乡村社会权利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通过回顾1903-1953年之间的农村社会历史,试图彻底厘清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和文化结构变迁的内在线索和发展方向。温晋锋、汪长礼《基于社会学视角的传统农村治理模式研究》(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认为纵观中国传统农村社会,法治长期得不到发展,传统农村主要依靠社区内自身的礼治秩序实现农村治理的目标。董建辉、郭志超《农村社区礼法兼治的历史思考》(华侨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通过对明代泉州农村社区的历史考察,指出封建时代中国乡村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以“礼治为主,礼法兼治。”曹丽兰《从费孝通教授的“礼治秩序’’看苗族寨老制度——以贵州千户苗寨“寨老"制度为例》(呼伦贝尔学院学报,2008年第l期)根据费孝通教授笔下的礼治秩序展开论述,分析了中国传统的“礼”和“礼治”的由来及其本质,并以贵州西江千户苗寨。“寨老”制度为例,分析了现实社会中礼治秩序的特征及其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作用。边芳、王露璐《新乡土社会中礼治和法治的冲突与整合》(理论导刊,2010年第5期)在社会转型期新形势下.维护乡土社会秩序的传统手段礼治出现逐渐弱化的趋势,同时,法治虽然进入乡土社会,但仍然遭遇重重困难。强调在了解二者现实状况和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消解其冲突与对立,实现其互动与整合,而二者研究着重理论缺乏实证分析。 综上所述,近几年来一些学者对于社会治理结构的研究有不断发展的趋势,但大多停留在城市社会非政府组织参与的主体多元化以促进社会治理结构变迁的层面,而在对农村社区的研究上虽有涉及礼治内容,但大都是对某地区礼治的单向研究或是从历史的角度探讨,从社会学视角所做的研究较少,且未与法治进行动态比较。在研究对象上,民族村落的社会治理也较少涉及。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从礼治到法治的视角对社会治理结构变迁展开研究无疑对苗族村落社会乃至整个湖北民族地区的良性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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