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辽宁省城市拆迁问题研究
小类:
社会
简介:
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着城市规划的具体落实,是一个敏感而又普遍的问题。由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凝结了被拆迁的原住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可能是被拆迁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拆迁过程中,必须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本文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进了初步的研究,并就其充分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
详细介绍:
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着城市规划的具体落实,是一个敏感而又普遍的问题。由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凝结了被拆迁的原住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可能是被拆迁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拆迁过程中,必须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本文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进了初步的研究,并就其充分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拆迁过程中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而对于城市拆迁没有比较全面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于是我们团队想通过此次调查发现拆迁单位和被拆迁户之间矛盾的根源,从根本上减少拆迁过程当中悲剧的发生!基本思路:了解中国防务建设的发展形势,分析拆迁悲剧发生的原因,进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分析,总结,提出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通过我们做的问卷调查表明:被征地拆迁居民总体满意度不高,主要表现为对安置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本身及其执行过程中的不满,同时拆迁户对政府的工作的透明度有疑惑的现象也很明显。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得知:被征地拆迁居民总体满意度不高,主要表现为对安置房、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本身及其执行过程中的不满,同时拆迁户对政府的工作的透明度有疑惑的现象也很明显。从而我们得到拆迁单位与被拆迁户之间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而促进城市化进程的和谐进行!

作品摘要

城市房屋拆迁,既关系着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又关系着城市规划的具体落实,是一个敏感而又普遍的问题。由于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凝结了被拆迁的原住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可能是被拆迁人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拆迁过程中,必须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本文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现状进了初步的研究,并就其充分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2010年2月1日,辽宁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5、《拆迁条列》 6、《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试行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8、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就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与拆迁补偿制定行政法规。

调查方式

√ 走访 √ 问卷 √ 现场采访 □ 人员介绍 √ 个别交谈 □ 亲临实践 √ 会议 √ 图片、照片 √ 书报刊物 □ 统计报表 √ 影视资料 √ 文件 □ 集体组织 □ 自发 □ 其它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国内只是出现了针对农村房屋拆迁赔偿的相关标准,如下: 问题的关于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 但是却没有系统的关于城市楼房拆迁赔偿的相关规定,而且此问题争议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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