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思考
小类:
法律
简介:
家庭暴力事件一直络绎不绝,然而社会各界的关注大都只局限于妇女,对于未成年的关注度很少。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的伤害往往不是一时的,更会对其之后的整个人生观、价值观产生巨大的影响。而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多原则性,少操作性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加助了家庭暴力的产生。 因此,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反家庭暴力立法势在必行。
详细介绍:
家庭暴力的第一次正式提出是在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之中,同年颁行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家庭暴力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以解司法实践之急。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这里面有很大的问题,首先,以司法解释充当立法功能的做法还是容易被指责为越俎代庖, 在实践中也显露出不足,其次,就与家庭暴力的范围限定太死,最后,虽然我国已在《宪法》、《民法通则》、《刑法》这些国家级立法以及《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设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这些立法规定多原则性,少操作性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加助了家庭暴力的产生,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这样一个特别弱势的群体而言,保护力度是远远不够的。 而这一切就是本文的立足点,近年来学界对于家庭暴力的研究其实不在少数,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的关心程度也与日俱增,但笔者在研究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针对家庭暴力大家都倾向把目光聚焦于夫妻之间的暴力事件,对于未成年人,除非其本身已经上升到恶性事件否则很少会受到关注,但其实相对于妇女而言,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都低的多,他们才更需要我们的关注和帮助,这也是我们为什么会选择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作为我们本次研究的方向。 我们这篇文章的创新性在于:除了例举大量的社会案件、强调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恶劣影响,引出《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性,我们在法律意见这一块下了很大的功夫:通过剖析我国立法的不完善提出了相对的解决方案也参考了很多国外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很成功的做法,结合国情,提出了若干建议。 本文一共用了五个一级标题,分别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现状”、“ 家庭暴力成因”、 “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思考 ”。作为本文重点的“法律保护建议”这一块,我们分了两大层次来阐述,第一是制定一部完整的《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是我们分别从立法层面、刑事司法层面、行政执法层面、 社会救济层面这四个大方面来从细节之处完善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法律保护。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撰写作品的目的:现如今对于家庭暴力问题,绝大多数人只关注已婚女性而忽视父母对孩子的家庭暴力,本文主要的写作目的就是呼吁完善家庭暴力的立法从而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基本思路:本文从我国父母对子女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入手,阐明我国关于父母对孩子家庭暴力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对我国有关家庭暴力法律的分析以及结合国外的立法,指出我国现有法律对家庭暴力的立法不足,从而提出些许防止家长暴力的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首先,本作品通过查阅众多资料,例子真实科学具有权威性。其次,对于未成年遭受家庭暴力的法律研究相对较少,本文出于这一点希望通过发表自己对于未成年的家庭暴力立法的些许想法从而能使这一领域的法律受到更多的关注最终起到完善作用。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社会大众对家庭暴力认识非常局限以及法律保护意识相当薄弱,对于父母打孩子这样的行为很大一部分人都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本文从法学的视觉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一方面是想呼吁社会大众对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情况的关注,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另一方面是从法律的具体保护层面着手,深入剖析国内外父母对孩子进行家庭暴力的立法,从而提出我国在这一领域欠缺与如何改进的些许建议。

作品摘要

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极大地危害社会治安、家庭稳定以及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然而,在我国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关注,绝大多数集中于已婚女性,而对于在家庭中更处于弱势地位的孩子却远没有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本文将从我国父母对子女家庭暴力现状分析入手,阐明我国关于对孩子家庭暴力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通过对我国有关家庭暴力法律保护的分析,以及结合国外立法,指出我国现有法律对家庭暴力的立法不足,从而提出相应的应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建议。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作品于2010年荣获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学术论文二等奖

参考文献

[1]《家庭暴力法律干预现状调查结果分析》 ——LAW&LIFE 2003.3上半月 [2] 凌明琪《家庭暴力及其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3] 崔峰 王茜 《家庭暴力急需依法治理》 —— 瞭望新闻周刊 2003年5月12日第19期 [4] 李利 郭学文 《预防和制止针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法律保障》—— 莱阳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7期第1卷 [5]《国内儿童受虐状况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7年第15卷第5期 [6]张会幈 《家庭暴力的法律探讨》 ——铜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第5卷第2期 [7]金眉 《论家庭暴力的立法缺失》—— 法学家 2006年底2期 [8]刘慧玲 《关于我国家庭暴力问题的思考》——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第6期 [9] 梁祖彬 《家庭服务与儿童福利》—— 民政论坛 2001年3月

调查方式

书报刊物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我国对于家庭暴力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特点: 第一,从研究对象看,中国目前的家庭暴力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婚姻暴力的讨论上。 第二,从研究角度看,社会性别视角在家庭暴力研究中占主流地位。 第三,从预防和干预模式来看,现有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对反家庭暴力项目的介绍、宣传和经验总结上,而对于具体的应对措施很少。 第四,中国对家庭暴力问题研究主要集中在身体暴力上,精神暴力、性暴力的研究鲜见。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在中国首次被提出是1991年。但家庭暴力问题真正受到关注是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后,该会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 一、学会的研究 1.陕西省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的家庭暴力项目及研究 该研究会一直将妇女理论研究作为主要任务。 1998年该研究会开展了“针对家庭暴力的调研、倡导、培训和立法”项目。该研究会目前总结出了一套中国民间组织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的经验。 2.中国法学会对家庭暴力的研究   2000年 6月中国法学会开展了“反对针对妇女共同参与对家庭暴力问题的研究。该项目建立了目前最为综合的反家庭暴力网络。2002年底,该项目成果以“反对家庭暴力理论与实践 ”丛书的形式出版。在家庭报暴力的干预研究中较为综合的是夏吟兰的研究。该研究提出这样的结论:虽然司法工作人员对男女平等原则的认识率较高,但对于如何贯彻该原则需要强化教育。同时,该研究认为司法工作者对家庭暴力的定性模糊,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程度也受到性别、学历、职位和年龄的影响。王立贤的《反对家庭暴力,呼唤构建政府领导的主流工作模式》一文。该文介绍了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创立的由政府领导的“零家庭暴力社区 ”的主流工作模式。中国法学会在庇护方面的研究有湖北孝感市妇联所作的“从对受暴妇女庇护的实践看庇护中心发展前景”项目。 二、研究者的个体 /合作研究 在法学方面主要有:崔峰 王茜 《家庭暴力急需依法治理》、李利 郭学文 《预防和制止针对未成年人家庭暴力的法律保障》、金眉《论家庭暴力的立法缺失》、张会幈 《家庭暴力的法律探讨》等等。其中的主流观点主要是我国现有法律在家庭暴力这一块的不完善与缺失以及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必要性,但这些几乎都针对妇女在家庭中遭受的暴力,对于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研究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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