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探寻农民心中的法律--三峡库区农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 来源:
- 第十二届“挑战杯”省赛作品
- 小类:
- 法律
- 简介:
- 本文通过对三峡库区开县陈家镇、忠县官坝镇、云阳凤鸣镇、万州长岭镇、忠县花桥镇等地进行实地研究、入户调查、面对面访谈、会议座谈,来获取大量原始材料。并采用PASW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单变量和多变量分析,从法律认知、法律评价和法律使用三个方面,来真实反映目前库区农民法律意识水平,继而分析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特点和形成机制,为我国在“六五”普法期间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提供较完善参考建议。
- 详细介绍:
- 在当前国家大举推进依法治国策略的背景下,占有全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体的法律意识现代化凸显其极大的重要性。学界对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理论研究已经较为完善,但是实证调查却差强人意。本课题小组于2007年12月——2010年7月期间分5次分别前往开县陈家镇、忠县官坝镇、云阳凤鸣镇、万州长岭镇、忠县花桥镇等地开展调研工作,农民法律意识的水平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同时主要采取文献调查、问卷调查、入户访谈、个案追踪和典型案例分析的方式,取得了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原始调研材料,并采用计算机辅助软件PASW建立数据库,对调研收集来的问卷数据进行了单变量和多变量的相关分析。 作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本项目的研究背景,意义和方法;第二部分介绍了本项目开展的理论基础——法律意识及其相关理论;第三部分则是对于关于农民法律意识调研的数据的整理分析,分为库区农民的法律认知现状与分析,法律评价现状与分析,法律使用情况的现状与分析;第四部分针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课题小组对我国“六五”普法期间农村法律宣传提供相应的建议: (一) 发展农村经济,筑建农村法治物质基础; (二) 加强立法工作,填补立法空白增强实用性; (三) 优化执法工作,强化法律自身竞争力; (四) 创新普法工作,提升农民法律意识。此部分,包括了针对普法工作开展的三个建议: 1、尊重协调既有规则,形成制度规范合力; 2、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加大感受式普法比重; 3、明确普法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内容,重点人群。 从数据分析显示和现状来看,三峡库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的过程是外发式的推动,但是这种推动最终要通过内发式的演化而实现,而且从实际上看,内发式的效果要大于外发式效果。随着城乡统筹的不断深入,大量农民工返乡,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这种法律意识的内发式的演化不可避免。因此,调研小组建议三峡库区农民法律意识提升的主要过程应当是通过外发式的推进,撬动内发式的演变,让两种途径进行交融、磨合、调整,逐渐推进库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 主要目的:一是通过调查研究和数据采集,了解目前库区农民法律意识水平; 二是分析库区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特点和形成机制,为政府在六五普法期间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提供相关参考建议;三就学术界所提出的农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某些观点进行反思。 基本思路:通过实证调研,以三峡库区五个镇的调研数据作为分析基础,就完善提升农民群体的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社会学相关视角分析,针对农民普法方式提出较科学、完善的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一、问卷设计方面,分为法律认知、法律评价和法律使用三个方面,并对每一个层面的问题进行了区分设计。二、数据处理方面,采用了PASW软件建立数据库,对问卷数据进行单变量和多变量分析,揭示出农民法律意识现代化三方面的具体水平,揭示职业,立法,执法等变量对于农民法律意识水平影响程度的差异。三、对策建议方面,调研报告的对策建议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对策性,着眼于微观操作层面的建议。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 从一定意义上讲农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根基,因而揭示当代农民法律意识的真实水平、探究影响农民法律意识水平的各种变量意义重大。随着的城乡统筹推进,城乡互动日趋频繁,市场经济对农村传统经济的冲击,农民法律意识也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本课题有助于了解农民法律的意识水平,把握农民群体对于法律的认知规律,为我国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加强农村地区普法宣传、提升农民法律意识提供了一些思路和建议。
作品摘要
- 本调研报告通过深入农村进行田野调查,进行实地研究和原始数据采集,采用PASW软件建立数据库,进行单变量和多变量分析,从法律认知、法律评价和法律使用三个方面,来真实反映目前库区农民法律意识水平,把握农民群体对于法律的认知规律,继而分析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特点和形成机制,为我国在“六五”普法期间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提供较完善参考建议,并就学术界所提出的农村法律意识现代化的某些观点进行反思。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 暂无
参考文献
- [1] 刘作翔.法律文化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68 [2] 范进学.法的观念与现代化[M].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2003年第二版 [3] 宫志刚.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270 [4] 沈敏荣.法律现代化的思考——论法律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J].学术究,2001.(4) [5] 严存生.略论法制观念的现代化[A].法制现代化研究第 2 卷[C].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197 [6] 范进学.论法律信仰危机与中国法治化[J].法商研究,1997.(2) [7] 沈敏荣.法律现代化的思考—论法律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J].学术研究,2001,(4) [8] 范忠信.中国法律现代化的三条道路[J].法学,2002,(10) [9] 马建欣.试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J].甘肃社会科学,2004. 1 [10] 黄莹荧,陈美玲.基层执法困境的对策分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6,(l)
调查方式
- 实地研究、问卷调查、入户访谈、会议座谈。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 《法律文化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本,认为法律意识在实现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理论界对于法律意识现代化的相关问题十分关心,其中对如何实现占我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群体的法律意识现代化尤其关注,并取得了相当丰富的理论成果。 研究农民群体的法律意识现代化问题,首先要界定法律意识的内涵,南京师范大学的刘洪旺所著《法律意识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版)和刘作翔的《法律文化理论》认为法律意识是一种观点,态度。其中贾应生《论法律意识》,载《人大研究》,1997年第9期认为法律意识建立在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条件上,是民族意识的体现,突出了法律意识的民族性。 法律意识在法律现代化中的作用,宫志刚在其著作《社会转型与秩序重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以及严存生《略论法治观念的现代化》,载《法制现代化研究》第2卷,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都认为观念是制度的灵魂,指导思想和精神动力。 目前对于我国农村地区的法律现代化现状方面,公丕祥《冲突与融合:外域法律文化与中国法制现代化》,载《法律科学》,1991年第2期,范进学《论法律信仰危机与中国法治化》,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2期,都认为我国农民法律意识受西方法律文明和本土法律文化的双重影响。在实现农民的法律意识现代化的道路方面,有范中信的《中国法律现代化的三条道路》,载《法学》2002年第10期。 日本学者千叶正士的《法律多元——从日本法律文化迈向一般理论》,强世功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本,和吕世伦《略论法制现代化的概念,模型和类型》都认为法律现代化中各种不同法律文明可以交融,但是没有就如何实现不同文明的交融进行进一步的论证。 理论界中也有较少一部分学者从实证调研的角度对我国农民的法律意识进行研究,如韦志明:《桂东南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状况的社会调查研究》,载《安徽农业科学》;2007年第35期,胡园园:《贫困地区农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分析》,载《中国经贸导刊》;王本利、刘红:《山东省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与培育对策研究》,载《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