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当父母遭到子女“冷暴力”--“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的调研与思考
小类:
法律
简介:
随着现今社会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家庭规模的缩小化,“空巢老人”越来越多。今年正在讨论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并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正是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空巢老人”现象做出的回应,因此有必要通过调查研究分析是否应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我国的法律。
详细介绍:
我国正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老年人心中孤独感的增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有关精神赡养具体内容的立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准备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这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讨论。解决“空巢老人”问题任重而道远,只有从立法、司法、制度保障三个方面同时抓起,才能推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空巢老人”增多,老年人急需“精神慰藉”。我们通过对人们是否支持将“常回家看看”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义务进行调查,分析法律的实然性和应然性的关系,为立法机关提供实践基础和立法依据。 基本思路:我们通过发放问卷、现场采访、个别交谈及上网搜集资料等方式得出相对真实和可靠的数据,分析我国老年人精神赡养缺失的原因,为立法解决老年人精神赡养问题提出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科学性: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调研,并分析得出相对科学准确的结论。 先进性:本课题的研究具有前瞻性,研究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制度,使得本课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独特性:(1)选题独特。探讨重点从以往老年人物质赡养转移到精神赡养;(2)视角独特。问卷针对不同年龄段主体进行调查和分析;(3)论证独特。采用实证分析和比较分析法,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我们针对老年人“精神赡养”这一热点问题,展开调查和思考。此次调查的结果比较真实地反映民意和国情,通过对老年人精神赡养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分析,能够为立法机关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较好的建议,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从而为更全面地规范社会上老年人的赡养问题提供基础,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作品摘要

我国正逐步迈入老龄化社会,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空巢老人”,老年人心中孤独感的增强要求有关部门加快有关精神赡养具体内容的立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准备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这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讨论。解决“空巢老人”问题任重而道远,只有从立法、司法、制度保障三个方面同时抓起,才能推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参考数据: 中国老年人中49.7%为“空巢老人”。数据来源:。 参考文献: 【1】李超:《老年维权之利剑——老年人法律保障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2】徐晓茵等:《老年利益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法国)皮埃尔•勒鲁:《论平等》,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 现场采访、 个别交谈、亲临实践、统计报表、集体组织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我国存在许多观点:有的人认为“子女不经常回家看望老人,老人可以诉诸法律”,如:赤心木的《常回家看看是义务也是责任》(《中国民政》2011年第二期)。其他人认为“法律难以解决精神赡养问题”,如:王世奇的《法律难以解决精神赡养问题》(《人民法院报》,2011年版)。 国外针对这一问题也有不同看法。大陆法系国家的学者倾向于“成年子女须给无经济来源的父母提供生活资助”如:(法国)皮埃尔•勒鲁的《论平等》(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英美法系国家部分人认为“国家把对老年人的部分精神赡养义务转给社会机构,不单依靠子女”,如:(美国)约翰•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正义新论》(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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