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以临夏州和政县为例
小类:
法律
简介:
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建设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任务之一。近年来,随着传统养老方式失效,以制度化和多元化为特征的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逐步得到发展。本文选题较具创新性和实践性,是对农村养老保障研究领域的新尝试,具体以临夏州和政县为调研地区,通过对农村农民问题的问卷调查和个人访谈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揭示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对策,以期能对农村养老保障带来新的思路。
详细介绍:
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建设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任务之一,是整个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加速了传统养老方式的失效,以制度化和多元化为特征的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正逐步得到建立和发展,尤其是自发性的商业人身保险在农村的发展过程中则呈现蓬勃之势,在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选题较具创新性和实践性,是对农村养老保障研究领域的新尝试,具体以临夏州和政县为调研地区,通过对农村农民问题的问卷调查和个人访谈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揭示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构筑,从立法及实践体系的完善来提出对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对策,以期望能对农村养老保障带来新的思路。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撰写目的: 近年来,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快速建立。本文通过实地调研,揭示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对策,以期能对农村养老保障带来新的思路,从而更好的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权益,实现以人为本的目的,进而构建西部民族地区和谐社会。 基本思路: 本文在实地调查资料和相关可得资料的基础上,运用社会学、法学的理论,分析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旨在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意见。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在搜集了多方面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写作而成,力求反映调查地区的真实情况,针对民族地区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运用社会调查法与理论相结合的方式论述民族地区的养老问题是文章的先进性与独特之处。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通过对西部民族地区和政县的实地调查,指出了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即:第一、必须发展当地经济,经济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第二、加强立法工作,提高农民的各项补助标准,严格执法,使得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民手中。上以两点对策都是发展经济增加农村收入的方法,只有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村的养老问题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

作品摘要

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建设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重要的任务之一,是整个民族地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加速了传统养老方式的失效,以制度化和多元化为特征的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正逐步得到建立和发展,尤其是自发性的商业人身保险在农村的发展过程中则呈现蓬勃之势,在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选题较具创新性和实践性,是对农村养老保障研究领域的新尝试,具体以临夏州和政县为调研地区,通过对农村农民问题的问卷调查和个人访谈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揭示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现行法律法规对养老保障体系的构筑,从立法及实践体系的完善来提出对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对策,以期望能对农村养老保障带来新的思路。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2009年暑期三下乡校级优秀调查报告 2010年获西北民族大学第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

参考文献

[1] 孙政才(农业部部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工作报告,2008年8月28日 [2] 陈学红:《对西部民族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思考》,农业科技与信息,2008年第2期 [3] 参见陆益龙:《超越户口——解读中国户籍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4] 石磊:河北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河北日报2009年10月29日 [5]

调查方式

实地走访 问卷调查 个别交谈 集体组织讨论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目前,养老保障日益成为国内外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尤其对当前我国民族地区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紧迫的要求,但由于法律体系建设的不健全,使其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应立足国情,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来促进农村养老保障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最终使养老保障问题得到解决。 国外一些国家大多以法律形式确立并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社会保障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明晰,体现其权威性的约束力,并使社会保障主体对于自己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的预期,确保社会保障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而我国现行的农村社会保障主要是依靠各级政府的政策、文件进行引导,强调农民自愿参加。因为政策不具备法律效力,很容易受到国家政治、经济等变化的影响,使农村社会保障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存在很大的风险。 农村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加速了传统养老方式的失效,以制度化和多元化为特征的农村养老保障新体系正逐步得到建立和发展。对此国外提供多层次多功能社保模式,而我国是农业大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中西差距巨大,所以政府正在逐步为农民提供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尤其是自发性的商业人身保险,其在农村的发展过程中则呈现蓬勃之势,在农村养老问题的解决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而保障农民生存的需求,维护农村乃至整个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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