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研究——以视听作品为研究对象
小类:
法律
简介:
全球网络盗版的持续风行,大量视听作品未经许可在网络上疯传,严重阻碍了音像产业的持续发展。为解决信息网络的发展带来的困境,可以借鉴德国施行多年的补偿金制度,在我国建立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具体措施是修改著作权法,以法定许可的方式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予以确认,以此补偿视听作品权利人的利益。当然,此兼具合理性与可行性的制度并不意味着盗版合法,亦不否定一定许可使用。
详细介绍:
一、网络盗版严重,严重阻碍音像产业的持续发展 以央视为代表的新闻媒体、以艾瑞咨询为代表的商业咨询机构、以国际唱片业协会为代表的国际组织和以文化部为代表的政府机关,用它们的报道、数据、报告和行政行为等,反映了我国网络盗版的疯狂,及其对音像产业的消极影响。本作品附件中的问卷调查中的数据,也映证上述情况。 二、借鉴德国施行多年的补偿金制度,在我国建立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 传统补偿金制度与刻录碟、录像设备等有关,德国著作权法第54条明确规定,从复制设备和音像载体的销售收入中征收补偿金,用以补偿著作权人。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2011年1月发布的《第 27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当前我国网民总数达到4.57亿,其中79.2%使用了网络音乐。这其中,超过90%用户乃是无偿使用互联网音乐,著作权人所获回报甚少,必须改变这种状况。新浪乐库、A8音乐、QQ音乐和百度Mp3的正版策略并未发挥应有效果。 可取之道,即是以法定许可的方式,建立兼具合理性与可行性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简介 网络用户免费使用网络音乐,但他也是某些发布网络广告的产品的付费消费者;产品商通过消费者的付费,获得收入,并用以支付网络广告费用;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取广告费,是以免费向网络用户提供视听服务、获取点击量为基础的。 因此,应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支付补偿金,用以补偿著作权人;其实质,是用户向权利人支付视听作品使用费。

作品图片

  • 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研究——以视听作品为研究对象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本作品旨在以视听作品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出现的三大困境,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解决音像及相关产业中广泛存在着的对音像作品侵权救济不力的现象。当然,法定的补偿金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未经授权的传播行为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补偿金的实质是“补偿”,它针对的是对权利人因无法有效控制视听作品的网络传播而遭受的损失。即使是在数字时代,盗版仍然是犯罪。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本作品通过分析专业报告、新闻报道等数据,并结合小组的实证调研,获取网络环境下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相关数据,为其后的研究提供数据支撑。本作品通过分析论证补偿金制度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探究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的构建;提出以修改《著作权法》完善其法定许可制度的方式,设计出补偿金制度,通过广告费支付等环节,最终实现由用户付费。以此促进信息网络传播技术和音像产业的发展,恢复平衡。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建立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并将其具体应用到以P2P下载和视频网站为代表的信息网络传播服务之中,既能保护著作权人和传播权人的利益,又能为传播技术的发展应用提供稳定的法律基础;既能为互联网的稳定发展提供可能,也能为将来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提供制度基础。

作品摘要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立,是立法为缓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应用给著作权带来的冲击而做出的回应,但在屡禁不止的网络盗版的影响下,其立法目的并未实现,由此也就导致了三大亟待解决困境的产生。在产业找到创新的商业模式拥抱新技术之前,通过修改著作权法,完善法定许可制度而增设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是化解前述困境、平衡当前失衡状态的兼具合理性与可行性的做法。具体为: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营业收入中征收一定比例的费用,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权利人中进行分配。唯有如此,才能激励创作、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该作品的前身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现已顺利进行结项阶段; 项目成员以上述创新项目的中期成果之一的论文参加由国家版权局主办,中国版权协会(《中国版权》杂志社)承办的“2010(第三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获二等奖。

参考文献

1.张今:数字环境下的版权补偿金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政法论坛.2010-01-15. 2.张今:数字环境下私人复制的限制与反限制——以音乐文件复制为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商研究.2005-11-25. 3.冯晓青;李薇:德国《著作权法》中报酬请求权制度及其启示.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河北法学.2010-12-05. 4.张今;宁静:技术变迁中的个人使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电子知识产权.2008-01-15. 5.张今;杜晶:数字环境下的合理使用制度论要.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科技与法律.2005-08-30. 6.李永明;钱炬雷: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许可模式研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人民出版社.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11-10. 7.董榕萍.重构著作权利益平衡之进路——关于发展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思考.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社科纵横.2009-05-15.

调查方式

在专业的问卷调查网站“问卷星”上进行网络问卷,并加工获得专业的问卷分析。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国内同类研究主要针对著作权补偿金制度而展开,介绍德国补偿金制度,论述补偿金制度的合理性、意义等,并有人建言要引补偿金进入中国。详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今教授的前述文章。 另外,还有论述与数字图书馆有关的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文章。 但是,这些研究并不是专门针对网络盗版问题的,与本文所针对产业困境机器解决无关,更不用说会涉及到信息网络传播权补偿金制度的构建问题。因此,也就没有具体的立法建议、运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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