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居民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及居住环境预期的抽样调查——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
- 来源:
- 第十二届“挑战杯”省赛作品
- 小类:
- 经济
- 简介:
- 为了解公共租赁住房政策针对的“夹心层”人群对租金及居住环境的预期,我们进行了此次调查,通过自设问卷,将调查对象分为在校大学生、已毕业大学生、普通市民和外来务工者四类人群,抽样287个样本,并经统计得出了不同群体对租金和居住环境有的差别预期,得到相关的结论。同时,根据所获数据和分析,提出了居住环境改善和租金定价方面的政策建议。
- 详细介绍:
- 现阶段,国家为了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大力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各省市为响应国家号召,纷纷加入到公租房建设的浪潮中。在媒体分析各省市的规划中,我们不难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武汉12.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5年内投放、大连年计划建万套公共租赁住房、等等。于此同时,我们又能够看到这样的新闻:深圳首批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因租金上涨弃租。这一现象引发了我们的思考。 公共租赁房需要建,也需要多建,但问题是,怎样建才能真正满足政策针对的“夹心层”群体的切实需求,而不是建完一片空置一片。为了解政策中针对的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的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居住环境的预期,我们小组对武汉市在校大学生、已毕业大学生、普通市民和外来务工者分别进行了调查。我们的目的是了解了他们心目中公租房租金水平和居住环境预期,获取他们真正的需求,让政府明确他们要的是什么,希望能为政府在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价格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作品首先合理地确定了调查人群,将其划分为武汉市在校大学生、已毕业大学生、武汉市普通市民、外来务工人员这四类具有代表性人群。进而通过问卷调查和个别交谈,分别得到这四类人群对公共租赁房租金水平和居住环境的预期情况。最后,作品对所得原始数据进行了分类整理和交叉对比研究,为得出调查结论、解决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数据支持。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 为了解“夹心层”需求以促使公租房建设是关键。我们对武汉在校大学生、已毕业大学生、普通市民和外来务工者进行调查并了解公租房租金及居住环境预期,希望为公租房建设提供依据。 1.提出报告研究背景是公租房需求状况不明。 2.明确研究目的是了解“夹心层”对公租房租金及居住环境预期。 3.调查四类人群对租金和居住环境预期。 4.将四类人群的预期汇总分析得出结论。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科学性:1.作品将调查人群划分为在校大学生、已毕业大学生、武汉市普通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四类。2.对所得原始数据进行了分类和交叉对比。 先进性:作品通过抽样调查收集居民对公租房租金和居住环境预期,为公租房建设和租金确定提供依据。 独特之处:为得到针对性数据,作品把调查人群分为已毕业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普通市民、外来务工人员四类,他们在收入、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环境等上各有特点有必要分别调查。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 武汉正进行公租房的试点工作,了解“夹心层”对公租房居住环境及租金的预期情况,是非常必要的。 我们调查收集并研究已毕业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普通市民、外来务工者这四类具有代表性人群对公租房租金和居住环境的预期,希望为政府公租房建设和确定租金水平提供依据。 此外,我们希望借助此次调查向居民宣传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为一些低收入人群提供解决住房难题的新途径。
作品摘要
- 现阶段,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我国推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各地为响应国家号召,都在大量进行公租房建设。但这些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的公租房,是否能够满足政策针对的“夹心层”人群的需求,是否能够真正解决这些居民的住房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疑问,了解需求群体对公租房租金及居住环境的预期,我们进行了此次调查。通过自设问卷,将调查对象分为在校大学生、已毕业大学生、普通市民和外来务工者四类,抽样287个样本,并经统计得出了以上四类群体对租金和居住环境的差别预期,得出了相关的结论。同时,根据所获数据和分析,提出了居住环境改善和租金定价方面的政策建议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 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文杯”二等奖 2011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挑战杯”校三等奖
参考文献
- [1]《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问题研究—兼谈推行公共租赁房住房制度》,《城市发展研究》16卷,2009年12期 [2]《发展上海公共租赁住房问题的思考》 杨华凯《上海房地》,2009年9月 [3]经济适用房还是公共租赁房?——对住房保障政策改革的反思 张齐武 徐燕雯 《公共管理学报》 2010年第4期 [4]我国公共租赁房制度建设探析 成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 )《现代商贸工业》2009年第4期
调查方式
- 问卷,个别交谈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 住房短缺几乎是任何一个已经经历或正在经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国家所不可回避的问题,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历史教训,并形成了符合其实际的住房政策和体制。 以美国为例,美国公共住房体系是随着1928年大萧条后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较为完善的公共住房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社会稳定的作用,促进了美国二战后至今的经济繁荣发展。 20世纪20年代以前,城市化水平不高,国家公共住房体系尚未建立,住宅产业主要属于私人经济领域。随着美国的工业化,大量农民向城市的涌入,城市住房日趋紧张。而1929年发生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失业率升高,导致了大量工人无家可归,同时政府为了通过新产业的拉动恢复经济,美国政府开始积极介入公共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至此,国家公共住房体系开始初步计划实施。 1937年罗斯福政府颁布了首个住房法案,以期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短缺和租住条件差的问题。从此以后,美国历届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的公共住房法案(Public HousingAct)。1937年法案提出的计划中,联邦政府资助地方政府为低收入者建造符合标准的公共住房,居住者需按收入缴纳一定房租。194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全国住房法》,指出美国的住房政策目标是“向全体美国人民提供体面、安全和整洁的住房”。 20世纪60年代,为了减轻政府对公共住房的建造负担,在一系列财政手段的支持下,政府对住房政策进一步改革,实行了鼓励私营发展商建造公共住房的政策。由于战后婴儿潮(baby boom) 时期出生的人口开始组建新家庭,住房需求量大幅度升高。在这种情况下,1968年约翰逊政府住房法案提出两项主要议题, 一是房租援助计划(Rent Supplement Program),通过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补贴,同时为公寓发展商提供低于正常市场水平的贷款利率,使其为中低收入者提供低于正常市场租金水平的住房;二是抵押贷款援助,在联邦住房行政管理局(FHA) 的抵押贷款保险计划下,为符合要求的住房购买者提供低于市场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