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社会泄愤事件的化解机制研究——基于政府处置技术的微观视角
小类:
管理
简介:
本项目,着眼于社会泄愤事件,基于政府处置技术的视角,分析了社会泄愤事件发生的原因,从一横一纵两条线提出了化解的途径。
详细介绍:
社会泄愤事件的频发冲击着社会正常秩序和国家管制秩序,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通过梳理社会泄愤事件的发生原因,提出政府处置技术的“横”、“纵”两条线,连横从及时公开信息、把握舆论方向、驾驭攻略艺术着手,合纵从树立政府危机意识、把握政府处置技术、构建政府反馈体系,连横合纵希望能对政府的行政过程有所启迪,提升政府处置类似事件的技术水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提高政府应对和处置社会泄愤事件的能力,提升政府处置类似事件的技术水准,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安定有序。 思路:本课题首先对社会泄愤事件的发生原因梳理,认为主要归因于社会控制弱化、利益结构失衡、心理行为失范、政府形象受损、个人现代化受挫等。提出政府处置技术的“横”、“纵”两条线。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社会泄愤事件是社会学与公共管理学关注的社会群体事件的类型之一,是较为前沿和热点的议题之一。本课题取政府处置技术的微观视角,创造性地针对社会泄愤事件提出一“横”一“纵”的处置技术,合纵连横,全面细微地综合了政治学、传播学、社会学的要义,构建科学的360°的对社会泄愤事件的化解机制。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笔者以为,本课题对基层政府行政过程最具启示的是——连横合纵。横,是指在社会泄愤事件发生期间,通过科学运用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善于协调媒体等办法,以协助地方政府有效化解社会泄愤事件的横向处置手段和技术;纵,是从时间的维度,将社会泄愤事件看成是动态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行过程,主要包括“事前积极预防、事中慎重疏解、事后消弭影响”三个步骤构成的动态的连续的纵向处置手段和技术。

作品摘要

社会泄愤事件的频发冲击着社会正常秩序和国家管制秩序,已成为影响和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通过梳理社会泄愤事件的发生原因,提出政府处置技术的“横”、“纵”两条线,连横从及时公开信息、把握舆论方向、驾驭攻略艺术着手,合纵从树立政府危机意识、把握政府处置技术、构建政府反馈体系,连横合纵希望能对政府的行政过程有所启迪,提升政府处置类似事件的技术水准,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 李尔平,甘日栋.社会泄愤事件的发生机制研究——基于马鞍山事件处置的评析[J].河池学院学报,2010(4). 2. 于建嵘.泄愤事件的后续效应[J].南风窗,2009(15). 3. 顾绍梅.中国“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探析[J],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8月. 4. 陈相当.关于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社会心理分析[J].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6). 5. 黄灵辉.社会泄愤事件的形成机理与应对策略[J].襄樊学院学报,2010年3月. 6. 王贤.“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利益表达与政府作为[D].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9年. 7. 黄豁等.“体制性迟钝”的风险[J].瞭望新闻周刊,2007(4). 8. 王玉珠.新媒体时代地方政府的舆论引导策略[J].新闻爱好者,2010年8月(下半月). 9. 范明.中外“群体性事件”问题比较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 10. 胡亮.政府官员问责制背后的喜与忧〔N〕.中国经济时报,2009-07-22.

调查方式

书报刊物和文件。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亨廷顿曾指出“现代性产生稳定,而现代化却会引起不稳定”。“泄愤式社会冲突”的出现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非常危险的社会信号,昭示了在我国现代化进程加速推进的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背景下,社会分配不公、利益结构失衡、生态环境恶化、政府转型不到位、利益表达渠道不畅、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缺失等,都有可能成为我国社会泄愤事件的诱发因素。可以断言,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社会泄愤事件并不会减少,相反还会穷出不尽,呈愈演愈烈之势。尽管社会泄愤事件不会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但是它对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破坏是绝不容忽视的。鉴于社会泄愤事件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造成的巨大损失,甚至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社会动荡不安,如何提高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和水平,寻求有效的应对和化解之策以消弭此类社会公共危机,为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实现“善治”的良好图景,是全社会需要高度关注的重大课题。 研究群体性事件起因的有:1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的《我国转型期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特点、原因及政府对策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02第5期),2于建嵘的《目前农村群体性事件原因分析》(载《决策咨询》2003年第5期)等。研究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上有:周保刚的《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方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靳江好的《中国转型时期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策研究》(学苑出版社,2003年版)、童星和张海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其治理》(载《学术界》2008年第2期)。中外群体性事件的比较研究的有:张兆端的《国外境外关于集群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之研究》(《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第1期)、范明的《中外“群体性事件”问题比较研究》(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9卷第1期》。中国社科院的于建嵘教授对“泄愤式社会冲突”的研究较有代表性,于建嵘先生依据群体性事件的目的、特征和行动指向,把群体性事件划分为五种类型:即维权行为、社会泄愤事件、社会骚乱、社会纠纷和有组织犯罪。2007年10月30日 ,于建嵘教授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作了题为《中国的骚乱事件与管治危机》的演讲,在演讲中他结合2004年以来中国发生的有影响较大社会骚乱事件的基本特征,提出了 “社会泄愤式冲突”的基本命题和判断标准(于建嵘,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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