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受损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小类:
社会
简介:
新疆是一个资源型省区,新疆虽具有能源优势,但在国家几次开发中只充当了初级产品和原材料的提供者,东部成为提高附加值产品和下游产品的受益者。同时,中国西部大规模、全方位的矿产资源开发,给矿产资源原产地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论文试图利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受损的表现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如何建立资源输入地对资源输出地的补偿机制,以保障资源输出地政府、居民的利益。
详细介绍:
新疆是一个资源型省区,石油、天然、煤炭等矿产资源储量大,是新疆最主要的矿产资源,在全国和自治区国民经济中占据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新疆虽具有能源优势,但在国家几次开发中只充当了初级产品和原材料的提供者,东部成为提高附加值产品和下游产品的受益者,中国西部丰厚的资源并没有给资源省份带来更多的利益。同时,中国西部大规模、全方位、高强度的矿产资源开发,给矿产资源原产地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资源浪费、耕地占用、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等问题,这些已成为制约当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论文试图利用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受损的表现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如何建立资源输入地对资源输出地的补偿机制,以保障资源输出地政府、居民的利益。论文首先分析新疆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资源补偿不足和利益受损的表现及后果,从产权制度、税费制度、资源价格制度、资源管理体制等方面分析现行矿产资源补偿机制的缺陷。然后根据能源输出地资源开发中的利益损失及补偿的内在机理,构建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矿产资源补偿机制,提出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资源补偿的方法、手段、途径与方式。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论文首先分析新疆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资源补偿不足和利益受损的表现及后果,从产权制度、税费制度、资源价格制度、资源管理体制等方面分析现行矿产资源补偿机制的缺陷。然后根据能源输出地资源开发中的利益损失及补偿的内在机理,构建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的矿产资源补偿机制,提出矿产资源收益分配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资源补偿的方法、手段、途径与方式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论文通过分析资源补偿法律制度、资源产权制度、资源税费制度、资源收益分配制度缺陷,探讨解决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受损的途径,提出建立了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益补偿机制的基本框架。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促进中西部地区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西部地区真正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进而实现东西部和谐发展,是未来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为了实现这一任务,迫切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资源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论文以新疆作为个案研究矿产资源补偿及利益分配问题,对于确立以可持续发展为背景的新型区域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作品摘要

由于现行资源开发体制和财政税费制度的原因,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资源所在地政府和居民利益受到一定损失。本文运用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从资源产权制度,资源税费制度、资源收益分配制度和资源补偿法律制度层面对新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利益受损的原因进行了剖析,提出要理顺中央政府、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确立资源地区对属地资源的收益权,建立资源属地收益和异地有偿使用的利益协调机制,加大对资源地的补偿,使新疆走出尽快走出“富饶的贫困”。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 世界银行项目课题组.中国少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开发社区受益机制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210-212. [2] 高凌江,李广舜.完善我国石油天然气资源税费制度的建议[J].当代财经,2008(5):34-37. [3] 谢美娥.资源税改革与我国欠发达资源富集区发展研究[J].生态经济,2006(11):66-69. [4] 张颖.西部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分配与生态补偿研究[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08(11):70-72. [5] 徐瑞娥.我国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的研究综述[J].经济研究参考,2008(48):40-44.

调查方式

书报刊物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杨晨瑞(2008)在《完善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报告中分析了对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中存在的矿权不明、矿山环境破坏、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没有真正实现等问题作出具体的分析并提出重点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和加大对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等建议;内蒙古发展中心调研组针在《关于内蒙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中提出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完善矿业权制度并强调加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市场化改革的步伐;郭艳红(2009)在《我国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探讨》报告中针对我国矿产补偿费根据产权理论、分配理论、地租理论提出从法律上明确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性质和调整完善资源税矿产补偿费的收入补偿关系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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