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关于健全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的建议
- 来源:
- 第十二届“挑战杯”作品
- 小类:
- 经济
- 简介:
- 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是解决“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扩大服务范围的重要保障。而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必须配套以科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我们对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以及所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研,就省内基本药物制度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的实施情况做出了综合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的建议。
- 详细介绍:
- 关于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偿机制,我们具体地提出了如下建议: 1.科学测算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成本,严格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要求,核拨补偿资金。 2.合理确定财政资金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既要鼓励医院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充分体现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以及财政补助的激励作用和杠杆作用,又要医疗机构能确保其日常运行和发展,有效地调动医疗机构经营发展和医技人员参与医疗服务的积极性。 3.改革财政补偿方式、提高补偿绩效。 4.明确功能定位,严格区域规划。 5.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体制。 6.完善补偿预算绩效评估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理念,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7.拓宽补偿渠道,实现政府、社会力量和个人的多方合作,共担医疗成本,减轻财政压力。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 目的:通过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考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以期论证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背景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实施的必要性并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政策。 基本思路:社会经济环境研究—医疗机构现状调研—应采取的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得出结论并提供政策建议。在调查、走访和写作时,按上述思路展开活动。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本作品的完成是建立在大量实地调研所获得的客观数据的基础上的,其科学性可以得到保证。 作品围绕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增强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强调提高政府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同时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多种经济成分共存环境下的多方合作,最大限度提高稀缺资源利用效率。 吉林省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要求实现财政补偿机制的差别化。本作品建议内容均基于吉林省省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 新医改政策以及相关实施细则自提出以来,学术界和相关实际工作部门多从原则性角度进行思考和研究。本作品从吉林省实际情况出发,其研究内容将有助于解决我省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环境下基层医疗机构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有利于深化公共卫生支出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并最大限度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成本,增强消费能力,最终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作品摘要
- 随着吉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其人口健康状况、人口统计学特征和疾病谱特征都发生了显著改变。为了了解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影响,我们调查和走访了大量基层医疗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尤其是财政性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支出的比重偏低,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亟待增强。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应从多个方面入手,关键是要尽快建立健全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需要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偿机制。 我们认为,建立健全科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首先要科学测算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成本;其次要合理确定财政资金的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将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在内的所有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都纳入财政资金补偿范畴;第三要改革财政补偿方式、提高补偿绩效;第四要明确功能定位,严格区域规划;第五是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第六要完善补偿预算绩效评估制度;第七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拓宽补偿资金来源渠道。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 2011年3月本作品在吉林省卫生经济学会举行专题研讨; 2011年4月28日,吉林省副省长马俊清对《建议》做出明确批示:“此建议有独到见解,请医改办和财政、卫生部门在实施基本药物实施中研究参阅。” 2011年6月10日,吉林省卫生厅厅长李殿富为本作品填写了鉴定意见,表示该作品具有重要的政策参考价值; 2011年6月10日,吉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红头文件,对本作品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将划定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试点单位,对作品中所提出的建议进行实践探索; 2011年6月15日,吉林省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纪玉山教授为本作品填写鉴定意见,从学术上对其给予了充分肯定。
参考文献
- 医疗机构补偿机制设计是国家有关医改意见和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关于医改实践中探讨最多的问题,主要见于: 1.政府相关法规、规定及政策建议; 2.卫生及财政部门的内部研讨文件; 3.国家卫生部和财政部官方网站上登载的政策法规和工作交流内容。 以上内容主要来自政府部门在实践中的研究探索,其他具体的学术文献检索,可参考“当前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调查方式
- 走访、(抽样)问卷调查、个别交谈、会议、座谈会、参观和查阅资料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 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与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建设,国外研究成果主要有美国的健保制度和英国NHS体系中私人医生和GP政府购买的服务模式,主要采取按人头付费制。 我国相关研究刚起步,相关研究主要有: 1.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研究。欧碧云(2010)就如何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进行了研究,提出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2.关于基本药物制度效果的研究。刘温文等(2010)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对北京宣武区1260名“零差率”政策实施前后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表明零差率政策在提高社区居民就医满意度、转变居民就诊意愿、改变居民就诊流向、吸引患者更换“零差率”药品等方面发挥了作用;张崖冰等(2010)对上海市药品零差率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初步分析,结论表明零差率药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使用金额构成比在政策实施后并未提高,而所有药品的总金额则增长了,她指出该政策在上海实施一年来,降低居民就医负担,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在社区诊治等主要政策目标并未达到,零差率这一做法是否继续沿用值得进一步探讨;李冬美和马爱霞(2011)通过分析药物零差率政策的实施现状指出,基本药物制度作为现阶段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相关政策的执行起到关键作用。但基本药物零差率政策的问题也在推行过程中逐步显现。 3.关于补偿机制建设,学术界大都认同政府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并主要研究了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如厉李等(2008)、欧碧云(2010)、夏林兵等(2010)、刘温文等(2010)、许恒周(2010)、张艳春等(2010)以及李冬美和马爱霞(2011)等。 笔者认为,随着医改逐渐深入,必将出现更多的非公医疗机构。这些机构承担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需要获得政府的相应财政补偿。在具体补偿模式选择方面,学术界在“补砖头”还是“补人头”上僵持不下。事实上,应区别硬件建设和服务提供,二者兼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另外,学术界比较注重公共资金利用效率问题,但更多是从内部管理角度,我们在研究中应更强调在信息对称前提下的绩效管理与考核。从资金来源角度,学术界更多强调政府责任,而本研究则认为需动员全社会力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