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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
小类:
社会
简介: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转型加快,社会中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日趋剧烈,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正是其重要特征。全面综合地概括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背景、现状、原因及解决措施,分别对群体性事件“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提供能有效地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措施。
详细介绍:
近十几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中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日趋尖锐,随之而来的是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本文首先对群体性事件的现状进行概括、分析,然后详述其发生的根本动因和具体的主要原因,最后针对这些原因在科学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具备较好可操作性的因应措施,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提供能有效地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措施,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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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
  • 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目的:通过对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背景、现状、原因的解剖,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提供能有效地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措施。 思路:首先对群体性事件的现状进行概括、分析,然后详述其发生的根本动因和具体的主要原因,最后针对这些原因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科学性:采取查阅文献的方法,论文数据源于权威机构统计。 先进性:群体性事件虽已出现多年,相关的研究不少,但是还没有综合地概括其发生的背景、现状、原因及解决措施的,故本文具有一定前瞻意义,立足国情,紧密联系实际,为党和政府防范解决频发的群体性事件提供参考。 独到之处:全面综合地概括其发生的背景、现状、原因及解决措施,分别对群体性事件“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等深入研究、分析。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近十几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中各利益主体间的利益冲突日趋尖锐,随之而来的是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本文在科学客观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若干具备较好可操作性的因应措施,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提供能有效地防范、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对措施,对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作品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群体性事件呈现频发态势且出出多元化的特征。群体性事件的高发,究其原因,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诉求,这是在社会转型期中不可避免的。其中,群众在事件中呼吁的最主要的诉求是关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如今,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大阻碍。因此,对群体性事件现状、原因的研究以及寻求应对之道对当前党和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暂无

参考文献

1、陈秀梅:“内丘事件”为何没有酿成“瓮安事件”的消极后果[J]《领导科学》2010年 18期 2、王勃:政治学视角下转型时期中国的群体性事件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1年04期 3、郭志鹃,卢颖生 :重大事件中的流言扩散与舆论引导 [J]《东南传播》2009年07期 4、高磊:对建立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的几点思考[J]《兵团党校学报》2011年01期 5、任栋:风险社会下的群体性事件[J]《经营管理者》2011年02期 6、秦存强:从“政治发展”的角度审视当前中国的群体性事件[J]《理论月刊》2011年02期 7、汝信,陆海艺,李培林: 201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2011版)[M] 8、安会友:以开放思维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现实探讨[J]《辽宁法治研究》2007年03期 9、刘子富:新群体事件观[M] 2009

调查方式

□走访 □问卷 □现场采访 □人员介绍 □√个别交谈 □亲临实践 □会议 □√图片、照片 □√书报刊物 □√统计报表 □影视资料 □√文件 □集体组织 □自发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由来已久,不过西方的成形的、系统的研究能追溯到20世纪初,我国的则较晚。研究的思路、理论、结果,乃至于宏观层面上的水平层次千差万别,主要概述如下 仅就叫法而言,中外有很大差别。台湾学者则称之为“群众行为”或“群众事件”,汉译的西方社会性著作一般称为“集群行为”或“集合行为”,我们以前称为“群体性治安事件”,现在称为“群体性事件”。 而定义更是不同,美国社会学家帕克在其1921年出版的《社会学导论》认为它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而台湾学者吕世明认为, 所谓群众事件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而我国学界的定义主要分布在周忠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以及中央办公厅2004年制定的《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中。 在产生原因的理论上,国外学者给予了不同的理解。塞缪尔•亨廷顿•格尔、奇默尔曼等人提出“偶发论”,认为它是一种偏离正常秩序轨道的非常状态。蒂利等人提出了“固有论”,认为它是社会所固有的普遍状态。社会学家达伦多夫则提出了“社会冲突论”,他认为主要是因为社会分化,尤其是政治权力分化,才使它的发生就成为一种必然。支持这一观点的西方学术成果主要有20世纪初乔治•齐美尔的《冲突论》,50年代的《社会冲突的功能》,60年代后期马尔库塞的《单向度的人》、哈贝马斯的《合法性危机》等。西方学者在研究其原因时还提出了很多别的理论解释其产生机制,特别是在集群心理和集群行为的研究方面,理论较为成熟。如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塔尔德(G.Tarde)在其1901年出版的《模仿律》中就用“模仿”来解释集合行为的一致性,斯梅尔塞在其1963年出版的《集合行为理论》中则提出了“基本条件说”,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在其成名作《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中提出了“感染理论”。 发达国家对群体性事件的理论研究已处于较成熟阶段。其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罢工、游行、示威等于政治经济联系密切的群众骚乱方面。侧重于其定义、产生原因、导致结果、处置方式等。 相比之下,国内在这方面的认识比国外晚。不过近些年来随着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也加快,主要的研究成果有汝信学者等每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1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2009年刘子富的《新群体事件观—贵州瓮安“6•28”事件的启示》、2006年周忠伟的《群体性事件及处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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