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生存在法律边缘:流动商贩制度化探索——以北京、上海、西安为例
- 来源:
- 第十二届“挑战杯”省赛作品
- 小类:
- 法律
- 简介:
- 本文在对北京、上海、西安的流动商贩、市民、城管部门等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完成,提供了关于流动商贩生存情况及城管部门执法情况的详实资料,否定了极端的武力城管派和极端的放手治理派的主张。深入挖掘流动商贩治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即流动商贩生存问题及城管部门执法困境。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最终提出治理流动商贩的合理建议与对策,即进行改良型改革,实现流动商贩治理制度化,以期获得城市管理和民众生存的双赢。
- 详细介绍:
- 流动商贩与城管部门的矛盾不断的出现,有人说这是两个饭碗之争,其实双方都没有错,是现行制度出现了问题。本文正是基于缓和双方矛盾,平衡流动商贩与普通公众的社会公共权利的目的而展开,旨在探寻治理流动商贩的合理制度。 本文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获得了流动商贩生存情况与城管部门执法情况的详实资料,以此否定了城管武力化、警察化的主张及放手治理的主张。在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深入剖析流动商贩治理中的具体问题,发现问题主要由流动商贩及城管部门两方面造成。从流动商贩的角度出发,其生存权利得不到保障,自身素质不高,流动经营存在许多负面影响。从城管执法的角度来看,城管组织形式混乱、执法依据不足,城管职能过多、工作压力过大,城管执法人员良莠不齐、素质不高。针对以上问题,我们主张进行改良型的改革,以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为着眼点,合理规制流动商贩经营方式;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内部改革;以“灵活设定、分别对待”为方法,划分区域、时间,合理规划;以“宏观布局、法律规制”为保障,制定城市综合管理相关法律。 流动商贩属于弱势群体,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我们应该给他们一定的生存空间,而不是让他们一直游走于法律的边缘,与城管进行着不间断的“猫鼠游戏”。希望本文能对平衡各方利益,实现流动商贩治理的制度化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 1.通过实地调查,提供关于流动商贩生存情况及城管部门执法情况的详实资料,否定极端的武力城管派和极端的放手治理派的主张。 2.通过分析调研数据和相关资料,深入挖掘流动商贩治理中的具体问题,即流动商贩生存问题及城管部门执法困境。 3.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治理流动商贩的合理建议与对策,即进行改良型改革,实现流动商贩治理制度化,以期获得城市管理和民众生存的双赢。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本文基于实地调研完成,在北京、上海、西安三个城市对流动商贩、市民、城管部门等进行调查,获得了关于流动商贩生存情况及城管部门执法情况的一手资料,具有科学性。在调研基础上发现流动商贩治理中的具体问题,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对策,有先进性。尽管学界对流动商贩的治理问题探讨很多,但基于实地调研发现问题进而提出建议、对策的少之又少,而本作品在否定前人建议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改良型改革主张,因而具有独特之处。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 本作品在实地调查基础上,否定极端武力城管派及极端放手治理派的主张,提供流动商贩生存现状及城管部门执法困境的资料,深入挖掘流动商贩治理过程中的具体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改良型改革的相关建议和对策。对于缓和流动商贩与城管日益尖锐的矛盾,减少暴力冲突事件的发生有积极的作用。对平衡流动商贩生存权利及公众日常出行、健康等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城市管理与民众生存的双赢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作品摘要
- 摘要: 流动商贩古已有之,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流动商贩也依然存在。随着流动商贩负面效应的不断暴露及各地城管执法部门的纷纷建立,流动商贩与城管执法部门的矛盾一次次的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各种暴力事件频繁发生。为缓和两方矛盾,平衡各方利益,社会中出现了两种治理流动商贩的声音,本课题在对北京、上海、西安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否定了两种治理模式,阐明当前流动商贩生存现状及城管部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困境,主张改良型的改革措施,针对现存的问题提出治理流动商贩的合理建议和对策。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 获得第三批国家大学生创新项目“优秀”
参考文献
- 数据(部分): 表1 市民认为流动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市民提问:您认为流动商贩的存在给居民带来哪些不良影响?(多选) 占道,不方便居民 59.3% 卫生安全没保证 62.8% 经营物品的质量问题 50.6% 短斤缺两 40.7% 其他 8.3% 表2 流动商贩对限制性开禁的态度 对流动商贩提问:相比较来讲,您更倾向于交纳一定费用稳定经营,还是继续现在的状况? A.现在这样挺好 12.7% B.愿意交一定费用以稳定经营 87.3% 资料来源(部分): [1] 江平. 共和国六十周年法学论争实录.行政法卷[C] . 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 [2] 马怀德、王柱国. 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J].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6) . [3] 何兵. 城管追逐与摊贩抵抗——摊贩管理中的利益冲突与法律调整[J]. 中国法学.2008(5).
调查方式
- 走访 问卷 个别交谈 图片、照片 书报刊物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 城管部门是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背景之下建立的,它集中行使许多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在城管成立前,流动商贩治理中呈现着“几十顶大盖帽管着一顶小草帽”的局面,城管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象,却引发了新一轮的问题:城管与流动商贩的暴力冲突不断。本作品旨在寻找治理流动商贩的合理制度,为此,我们也探寻了国内外的相关现行制度及研究。 国外对流动商贩的治理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市场化模式,将流动商贩经营纳入城市经济发展,如美国、英国、奥地利,美国政府是积极扶助引导流动商贩经营的,纽约曼哈顿的街头集市都在市中心大街上,政府在周末会封闭一两条大街的一段让小商小贩做生意;二是放任模式,政府积极扶持流动商贩经营,注重民众生存权利的保障,基本上对流动经营的行为不采取任何干扰措施,典型的就是泰国。三是法制化模式,规范经营,依法管理,如在澳大利亚,由州和地方政府管理流动商贩,中央主要收取税费。再如我国香港,采取的是流动商贩照牌制度,按街区交通情况和市民需要,确定固定摊位和流动摊位,颁发固定照牌和流动照牌。四是综合治理模式,科学规划、人性化服务,如法国和韩国,韩国的流动商贩自治组织也十分具有特色。 纵观国外的流动商贩治理情况,无论是采取何种治理模式,都以鼓励和引导的基调为主。而我国呢?占道经营的行为是被绝对禁止的。但我国作为一个流动人口数量巨大、仍然处于城市化进程之中的发展中大国,流动商贩的存在有着必然性。 我们是否应该学习国外对小商贩的宽容态度,给流动商贩一定的生存空间呢? 然而,我们却看到国内的学者对此持有不同的看法,一部分学者认为对流动商贩应该“放手”,只需居民委员会进行社区管理即可。另一部分学者则主张城管警察化、武力化。对这两种主张,本文都采取否定的态度,对第一种“放手”主张,本文通过调查认为当前中国还不具有这样的条件,毕竟居民委员会是没有行政权利的居民自治组织,我国的流动商贩素质较低,自治能力也很难达到很多发达国家的水平,因而仍需要行政部门对其加以一定的干预和监督。对第二种“城管武力化”主张,本文认为更不可采,这会造成流动商贩这一弱势群体的流氓化、黑社会化,不符合国际社会疏导、鼓励的大趋势,也不符合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因而,在我国,改良型的改革措施在当下更为合理,本文正是在比较国内外治理流动商贩的制度及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而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