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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草根环保NGO的运作机制研究——以吉林省通榆县环保志愿者协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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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文以案例研究为基础,通过探究成功个案——吉林省通榆县环保志愿者协会的运作机制来展现中国草根环保NGO在中国现行制度环境下的运作机制。这种机制总体表现为在与政府、企业、官办NGO的互动中,协会采用各种方式争取和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生存机制,并在这种努力中获得组织的合法性和发展资金、不断改善自身的组织性。最后,本文在分析协会运作机制优劣势的基础上,总结出草根环保NGO的理想运作模型。
详细介绍:
中国民间环保组织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开始发展,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以后,一些非常活跃的民间环保组织兴起,在诸多环境公共事件中发出了自己的声音,活动领域不断扩大,并从独自行动走向越来越多的协作,影响力越来越大。民间环保组织一般是指以环境保护为主旨,具有非营利、非政府、自主管理、非政治及一定程度志愿性等特征,并为社会提供环境公益性服务的民间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将民间环保组织界定为四类,即由政府发起成立的组织、高校环保社团、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民间自发成立的“草根环保NGO”。本文分析所指的民间环保组织,主要是成为一种活跃现象的前述第四类——草根环保NGO。在这里,“草根”不仅是由现行制度所造成的合法化的缺失,而且是组织正规化管理制度的缺失。它们一般缺少足够的政府资源的支持,多由民间人士自发创立,组织独立、灵活、专业且很有活力,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国政府对民间环保组织的管理主要采取以下现行政策。首先,关于法人主体资格的取得,国家现行法规规定NGO到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实行“归口登记、双重负责、分级管理”制度,这反映出政府对民间组织的“控制型管理”取向,它建立在对被管理者的不信任基础上。其次,国家以GDP指标衡量地方经济的发展,在环保这一特殊领域,具体表现为植树造林的成活率,这一政策恰好是让“市场失灵”进一步加深的表现(见本文第三部分)。再者,对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认定标准不确定,导致把一些NGO实体当作企业收费,又给一些打着NGO旗号的企业减免税费。 最后,非营利组织是处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不同,中国的环境保护首先是由政府推动而不是源于公众的。中国公民对环保民间组织推动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地位与积极作用缺乏认识,公众参与意识不强。 由于自身组织性的不足以及中国现行的制度环境,中国草根环保NGO的运行普遍存在问题。首先,草根环保NGO很难获得合法性。其次,合法性的难以获得降低了政府和社会对组织的认同程度和草根环保NGO的影响力,造成资金和人力匮乏。第三,由于历史体制等原因,中国的民间组织大多都具有政府背景,皮特•侯将之称为中国“官办NGO”。资源的有限性决定草根NGO与官办NGO之间存在竞争,参与国际交流合作能力不高。草根环保NGO自身组织性的不足与合法性的缺失加大了向外筹集资金的难度。最后,公众有限的认知程度降低了地方社会参与环保民间组织活动的积极性。 那么,草根环保NGO如何在中国特定的制度环境下克服这些问题,换句话说,如何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使得组织得到长足的发展? 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状况看,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相异的时间点,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机制是存在差异的,不同类型的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机制也会存在差异。但是从非营利组织的历史发展与现实状况以及本身的特性看,其在运作机制方面又存在相似之处。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机制的关注,事实上也就是对于非营利组织的资源筹集与分配的关注。本文从这种宏观架构的相似性入手,以对通榆县环保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为“协会”)的长期跟踪调查为基础,采取文献搜集、实地考察、电话访谈等研究方法,动态地分析协会与政府、企业、官办NGO、公众(包括媒体、当地村民、高校)的互动过程,来说明协会在现实生活中的运作机制,展现协会是如何在中国特定的环境制度下,利用各种策略整合内部和外部资源,使得协会得到长足发展的。最后,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归纳出草根环保NGO的运作机制。通过本文的分析,既能对中国社团研究领域的理论建设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能为其它同类型草根环保NGO的发展提供一定借鉴和参考。 吉林省通榆县环保志愿者协会的前身是于2000年成立的科尔沁生态示范区,2006年正式注册获得合法性。协会位于吉林省白城区通榆县(国家级贫困县)西90公里处,与内蒙接壤,是科尔沁沙地边缘流动沙丘的典型代表。创始人万平曾在在文革期间受到当地乡亲的帮助,出于感恩,他只身一人来到通榆县新合屯自费治沙,建立示范区治理生态并带领当地乡亲富起来。协会在发展初期即在合法注册之前作为草根环保NGO运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作为生产性自然资源,协会旨在减弱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增强沙地居民的环境意识,改变传统落后的生存方式,提高沙地的生态安全程度,共创人境和谐的生存空间。自成立至今,协会在治理荒漠化土地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引起了国内外各界学者的广泛关注。 协会的成效,是由协会的工作参与者,经过多元化的筹资,开展有实效的工作取得的。协会的人力资源是以负责人万平为核心的8人固定结构。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会费、政府和基金会,还包括企业。另外,协会还逐步有效地开展了三部分工作,包括土地沙化恢复工作、开展环保教育活动和发展可持续农业种植,如葡萄协会。 协会工作的持续进行,与协会良好的运作机制是分不开的。协会在发展初期没有获得合法性地位,一直以草根环保NGO的形式运作。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在地方社会中游刃有余的生存机制。本文所探究的运作机制,具体落实到个案,是指通榆县环保志愿者协会在与政府、企业、官办NGO、公众(包括媒体、当地村民、高校)的互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在地化生存机制和外部资源整合策略。 所谓在地化生存机制,反映的是协会为寻求当地政府(包括林业局、电力局等部门)和村民的理解与支持所进行的策略选择。笔者运用这个概念的目的在于强调,草根环保NGO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顺应地方需求,妥善处理环境效益与当地政府利益、农民利益的关系。因为这个问题处理的好坏会直接影响民间环保事业的发展。从协会建立和发展过程来看,这个问题一直是个非常突出的问题,甚至可以说是个关键性的问题。协会在这个问题上也走过弯路,影响了协会的发展甚至生存。但经过多年的探索,这个问题已经逐步得到解决,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运作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政府利益、农民利益和环境效益的关系。这是协会立稳脚跟、走上健康发展之路的关键。具体包括在地方社会,协会克服初期的各种阻碍,通过积极与政府寻求合作使得组织合法化,提高组织的可信度,继而吸引更多来自企业、基金会、政府的资金支持;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获得当地乡民的广泛支持。 首先,协会积极争取政府对民间组织的理解、认同,积极注册,使自身合法化,有利于依法从事活动,减少政府的疑虑。协会未正式注册之前作为草根NGO组织受到政策和法律的限制。其次,协会通过生态保护与实业(葡萄基地)相结合、与扶贫相结合,既创造了经济产值,满足了当地政府发展经济的愿望,也帮助当地政府在农村扶贫方面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可以为当地政府改善形象,提高政绩。 协会除了在地方社会得到有力的支持外,还通过协会自身努力拓展外部资源,通过有效的外部资源的整合机制,保障了协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笔者所说的外部资源,主要指非当地资源,如媒体、高校、国内外环保NGO、企业等。具体来说,包括巧妙运用大众传媒,建构环保社团网络,拓展交流渠道,借用非营利组织企业化运作方式。在整合外部资源方面,协会借助公众的关注,媒体对眼球效应的追求,积极吸引媒体的报道,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与高校环保社团之间建立的联系网络,整合高校资源与智囊团,双方实现了资源互补;与国内外环保NGO建立联系不断完善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积极争取来自基金会的资金支持;通过与商业组织合作发展经济林的种植,试图运用企业化运作方式为协会的长足发展积累资金。 但这并不意味着协会的运作是完善的,实际上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协会直线式的组织结构虽然对提高协会的工作效率发挥着重要的功能,但它也提高了组织运作的风险,如果决策者出现决策错误的话,整个项目将难以达成项目预期的目标。而且民间环保组织对建立者的依赖性很大,就会产生所谓“继承人”培养与选择的难题,民间环保组织的管理模式更像是家长制管理,这对于组织的延续性与长足发展是没有保证的。其次,建立经济实体即葡萄协会,很容易掩盖NGO“非营利性”的特征,造成“非营利组织失灵”。经济实体的盈利性会造成非营利组织整体盈利的假象,在发展过程中组织环境保护的目标的实现难以保证。第三,一般的NGO组织资金投放与运营是需要一个监督体制的。万平把自己定义为监督的核心会造成传统家长制的做法。这种做法既让这项公益事业的持续得不到保障,又不能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协会的运作机制,在这三个方面还有拓展的空间。首先,建立使协会制度化的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机制包括外部与内部的监督。外部监督是指外部组织(如官办NGO组织、企业等)、政府、社会(如媒体、志愿者、当地村民)的监督。评估报告制度就是典型的例子。内部监督就是治理区内部运行规范化,建立监督部门。监督机制监督的对象是财务及其使用明细、劳动情况等。通过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可以有效避免因经济实体盈利掩盖协会“志愿性”特征的潜在风险。而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在制度的框架下发挥精英的作用,可以减少协会对精英的过度依赖。从政策的强制性以及社会公众环保意识逐渐加强来讲,政府和社会公众是监督草根NGO环保组织运作的最佳主体。 其次,在建立监督体制的基础上,完善对协会经济实体财务获得与使用管理的监督。协会可以通过在NGO下成立一个企业,来解决盈利性问题。这是先成立NGO组织,后成立企业的独特路径。在NGO名义下成立的企业对外服从于法律,对内有其独特的志愿性特征,企业的总经理与协会管理人约好盈利如何分配,这样既可以缓解治理区缺乏资金的问题,又可以通过专业企业管理模式的引进避免经济盈利可能带来的掩盖协会“志愿性”特征的潜在风险。为此,协会负责人必须谨慎地制定发展策略,必须鉴别出哪些是潜在的收入来源,然后应该明确一个现实的财务目标。雇佣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把组织资金的运行情况公开上网,实现资金独立与规范化管理。由此,商业化经营不会抛弃保护生态的初衷。 最后,关于组织结构过于简单的问题。协会可以通过筹集资金扩大土地承包规模,把承包的土地将交给有高度志愿精神的大学生流动管理的方式来克服家长制带来的风险。规模一旦扩大,结构必然要改善。负责人可以作为协会内部劳动完成状况与资金使用的主要监督人来实现对组织内部的监督。笔者认为协会的当下工作是提高葡萄基地的种植技术,通过为企业提供所需服务实现商品的专业化生产、管理与经营。这样协会才会有足够的资金、人力用以扩大组织规模和改善组织结构。 通过上文对协会运作机制优劣势的反思,本文总结出理想状况下的草根环保NGO的运作模型。 在理想状况下,从企业(经济)角度讲,企业可以配合草根环保NGO建立的生态经济模式,建立相应的供需链,一方面满足自己对原料的需求,一方面确保草根环保NGO的正常物资流动;从政府(政治)角度讲,政府将自身环保建设的一部分职能放给草根环保NGO,同时给予一定程度上的政策支持,既符合现代社会职能专门化的趋势,使环保建设事半功倍,又使草根环保NGO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依托,降低了实际操作的难度;从国内外正规NGO角度讲,正规NGO受政府部门委托,实际上充当一个草根环保NGO和政府“中介人”的角色,以自身规范化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对草根环保NGO的运作进行监督,杜绝资源浪费、腐败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又免于将精力耗费在庞杂的基层建设中去。草根环保NGO可以得到管理规范知识方面的指导以及一定来源于企业和社会捐赠的援助,从而获得治理和发展的启动资金。在这个循环链条之下,各方力量之间互动、补充、整合实现联动效应,合力支持草根环保NGO,使生态建设事业得到长足发展。这是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的,也不失为本土化运作的一种合理模式。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在中国现行的制度环境下,我国出现一批草根环保组织,但在运作过程中普遍存在问题,致使组织不能长足发展。通榆县环保志愿者协会在发展初期也是作为草根组织取得显著成效。草根环保组织属于非营利组织,基于“非营利”这一普遍性质,运用个案研究方法,即通过研究协会的运作机制构建理想状况下的草根环保NGO的运作模型,为其它同类型草根环保NGO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和长足发展提供一定借鉴和参考。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本文属于实证调查研究,所援引文字数据来自权威刊物,是对协会运作机制的最新调查总结。作为中国草根环保NGO,协会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正逐步走出一条本土化的道路,反映出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强劲的发展趋势。本文的独特之处:1)动态地分析协会与政府、企业、官办NGO、公众(包括媒体、当地村民、高校)的互动过程2)以此说明协会在现实中的运作机制,具有实证性,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关于草根环保组织的实证研究甚少的现状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迎合了政府加强民间组织建设的方针,探究通榆县环保志愿者协会在发展中形成的运作机制,可为同类型草根环保NGO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和长足发展提供一定借鉴和参考,具有可推广性,对于完善我国对非营利组织的政策管理和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作品摘要

中国生态环境日益恶化,保护环境已成社会共识。一批活跃的草根环保NGO应运而生,成为推动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由于自身组织性的不足以及中国现行的制度环境,这些组织在运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组织结构简单,人力和资金缺乏,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体制缺失等问题。那么,草根环保NGO如何在中国特定的制度环境下克服这些问题,换句话说,如何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使得组织得到长足的发展?本文试图通过研究成功个案——吉林省通榆县环保志愿者协会的运作机制来回答这个问题。该协会在合法注册之前以草根环保NGO的形式运作,也存在类似问题。但在中国现行制度环境的约束下,协会已经建立起自己的一套生存机制和资源整合策略。这种机制总体表现为在与政府、企业、官办NGO的互动中,协会采用各种方式争取和拓展自己的发展空间,并在这种努力中获得组织的合法性和发展资金、不断改善自身的组织性。本文在分析协会运作机制优劣势的基础上,总结出理想状况下的草根环保NGO的运作模型。作者试图通过这一研究,能对中国社团研究领域的理论建设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能为其它同类型草根环保NGO的发展提供一定借鉴和参考。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田凯. 非协调约束与组织运作——中国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的个案研究[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王冠.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运作机制研究[J]. 学会2010(05):13 [3]樊燕敏. 中国草根环保民间组织运作机制的个案研究[D]. 哈尔滨工大:哈工大本科校档案馆,2009 [4]中华环保联合会. 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R]. 环境保护2006(10):61 [5]吉林大学2002级社会学系. 万平治沙模式:一条若隐若现的NGO本土化的道路——将NGO与民营企业联合起来的思考[EB], 2010-10-30登录

调查方式

走访,现场采访,人员介绍,个别交谈,亲临实践,会议,图片、照片,书报刊物,影视资料,文件,自发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借助个案——吉林省通榆县环保志愿者协会研究在中国特定制度环境下草根环保NGO的实际运作方式。 关于“运作机制”。国外学者柴尔德对“运作机制”的定义,类似于组织的“策略选择”行为。国内学者田凯在《非协调约束与组织运作》中指出“运作机制”就是组织的实际运作方式,相对于“组织形式”,“组织运作”是一个更为动态的概念。“组织形式”就是组织对外公开宣称的、成文的关于组织的名称、宗旨、性质、正式结构、运行方式和运行规则、规范秩序的规定。而“组织运作”这一概念重在强调作为行动者的组织在实际运作中面对制度环境时充满能动作用的一面。笔者在中国期刊网上查找有关运作机制方面的研究,以上两位学者的观点基本概括了“运作机制”的含义。 根据以上两位学者对于“运作机制”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运作机制”是个实证概念,对运作机制的研究属于实证性研究。在我国当前对民间环保组织的研究当中,存在着大量文章分别从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环境法学、社会学等角度,对其意义或角色定位及生存环境或长远发展或环境公益诉讼与民间环保组织或其组织内部人员构成等单一的兴趣点进行理论论述。民间NGO组织是一个舶来品。它在国内的发展起步较晚,尤其是环保型草根民间组织,以1994年“自然之友”的成立为诞生标志,至今只有16年时间。与国外研究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情况相比,国内对于民间NGO组织的学术研究与实际应用之间存在着“脱节”现象,有关于草根环保NGO的运作机制所作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而可操作性的实证研究对现实草根环保NGO的长足发展更为重要。因此,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还亟待加强。 由于自身组织性不足和中国现行的制度环境,中国草根环保NGO在运作过程中普遍存在组织结构简单,人力资金缺乏,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体制缺失等问题。因此,草根环保NGO如何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保证组织的长足发展就成为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在这里,“草根”不仅是由现行制度所造成的合法化的缺失,而且是组织正规化管理制度的缺失。在第二层面,国外环保NGO队伍具有较高的组织性和专业化水平,而另一层面,国外视民间组织为公民自由结社的结果,也就很难说不注册就是非法,所以国外的NGO不存在“草根环保NGO”一说。因此,对于中国草根环保NGO运作机制,国外研究得很少。本文所作的研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内关于草根环保组织的实证研究甚少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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