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服务型政府建设背景下的法律援助--以广州市法律援助调研为例
小类:
法律
简介:
2008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指出:“要扎扎实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为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应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作为对弱势群体进行司法救济的主要手段,法律援助有保护困难群体利益、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符合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整体理念和要求。由此可见,法律援助这一重要司法制度的顺利施行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息息相关。我们经过对广州市的法律援助进行为期将近一年的深入调研,发现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但其施行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在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来源、运作和质量监控等五个领域均存在多方面的困境和不足,具体表现为: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不合理及其工作人员身份不确定;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的工作量不均衡,导致人才流失和人力资源的浪费;法律援助经费的来源单一以及利用不当;法律援助的受援标准不合理以及公众知晓度低;法律援助的质量监督制度没有充分落实。由此可见,当前的法律援助仍无法充分发挥其效用,最终将会影响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据此,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理顺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加强法律援助的队伍建设,充实法律援助的经费,清除法律援助实务中的障碍,完善法律援助的质量监控体系。
详细介绍:
2008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指出:“要扎扎实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为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应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题中之义。作为对弱势群体进行司法救济的主要手段,法律援助有保护困难群体利益、保障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符合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整体理念和要求。由此可见,法律援助这一重要司法制度的顺利施行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息息相关。 为了深入了解当前法律援助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在2007-2008年期间对广州市的法律援助进行了为期将近一年的深入调研。调研的对象包括广州市越秀区法律援助处、广州市海珠区法律援助处、广州市白云区法律援助处、广州市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和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经过调研我们掌握了详尽的资料和数据,发现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但其施行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在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来源、运作和质量监控等五个领域均存在多方面的困境和不足,具体表现为: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不合理及其工作人员身份不确定;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的工作量不均衡,导致人才流失和人力资源的浪费;法律援助经费的来源单一以及利用不当;法律援助的受援标准不合理以及公众知晓度低;法律援助的质量监督制度没有充分落实。由此可见,当前的法律援助仍无法充分发挥其效用,最终将会影响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据此,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理顺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加强法律援助的队伍建设,充实法律援助的经费,清除法律援助实务中的障碍,完善法律援助的质量监控体系。 《法律援助条例》第三条明确指出“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由此可见,保证法律援助的高效运行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因此我们必须针对当前法律援助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完善,促使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其效用,最终确保政府能运用法律援助这一重要司法制度真正地为人民服务,从而加快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法律援助的顺利施行与建设服务型政府息息相关。但在实践中法律援助却遇到不少问题。本作品对广州市的法律援助进行全面调研,总结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关建议。目的在于促进法律援助的发展和完善,进而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本作品撰写思路如下:首先,通过分析相关资料推导出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可能存在的问题;然后,围绕假设存在的问题对广州市的法律援助进行调研,总结出其不足并分析成因;最后,针对不足提出相关的完善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随着社会对法律援助的日益重视,有不少学者已对法律援助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但我们发现不少研究成果并没有立足于实证分析之上。法律援助是一个操作性很强的问题,对这个问题只是进行理论上的假设,而脱离实证分析,显然会大大影响其研究的价值。本作品的科学性在于将理论建立在丰富的实证材料之上,从而确保作品的研究方向更具针对性,也使作品的研究成果更能满足现实情况的需要。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就全国来看,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开始时间最早,各项制度建设均走在全国前沿。但通过充分的调研,我们发现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在机构设置、人员队伍、经费、具体适用和质量监控这五个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本作品指出了广州市的法律援助现存的问题,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成因并提出相关完善建议。其理论成果可以促进法律援助的发展和完善,进而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作品摘要

广州市的法律援助在广东省乃至全国都具有较强的代表性,但其施行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实地研究和文献研究等实证调查方法,发现广州市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来源、运作和质量监控等五个领域均存在多方面的困境和不足,具体表现为:法律援助的机构设置不合理及其工作人员身份不确定;公职律师与社会律师的工作量不均衡,导致人才流失和人力资源的浪费;法律援助经费的来源单一以及利用不当;法律援助的受援标准不合理以及公众知晓度低;法律援助的质量监督制度没有充分落实。由此可知,当前的法律援助仍无法充分发挥其效用,最终将会影响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据此,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理顺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加强法律援助的队伍建设,充实法律援助的经费,清除法律援助实务中的障碍,完善法律援助的质量监控体系。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沈红卫.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研究[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 宫晓冰.外国法律援助制度简介[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陈卫东.中国律师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美)弗里德曼著,李琼英等译.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杜,1994. 章武生.中国律师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段正坤.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 肖扬.法律援助制度比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严军兴.法律援助制度理论与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周塞军.发达国家律师管理制度[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1.

调查方式

问卷、现场采访、个别交谈、亲临实践、图片、照片、书报刊物、统计报表和集体组织。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近年来法律援助的研究成果很多,学者从各个方面对法律援助进行研究,比较突出的研究成果包括:沈红卫所著的《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研究》,从本体论、价值论和控制论三个方面对法律援助制度进行研究;张中所著的《弱势群体的法律救助》对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问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保障进行了探索;肖建华、杨兵在《让民众接近正义——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为视角》一文中对法律援助资金的来源问题进行了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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