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困境与重构
小类:
法律
简介: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独有的一种用益物权,体现了农村居民最低限度的福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保障农民生活、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和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渐解体,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理论缺陷和现实弊端开始逐渐暴露,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重构愈发迫切。宅基地使用权的重构应当放在全球背景和中国语境下去理解,同时,重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时应当有一套贯穿...(查看更多)
详细介绍: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独有的一种用益物权,是亿万农民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资料。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是肇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的农地制度改革,它体现了农村居民最低限度的福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保障农民生活、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和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渐解体,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弊端开始逐渐暴露,对这些弊端的关注是笔者写作本文的出发...(查看更多)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笔者出生在农村,有着浓厚的乡土情怀,这也推动着笔者去持续关注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笔者认为,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二元结构的解体是大势所趋,而在这个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不恰当地承担了农民的生存保障职能,这是造成其困境的最主要原因。笔者一直主张语境化的法学研究进路,也一直信奉霍姆斯的“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在很大程度上指导着本文的写作。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民法是私法,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民法研究不需要公共视角和社会观念,本文既着眼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理论梳理,也关注当下的国际国内环境并从一些政府文件中去寻找宅基地使用权改革的政策导向,力图搭建出一个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宏观框架。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笔者主张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重构是建立在对现有制度的理论缺陷和现实弊端以及时代要求的分析之上。笔者主张重构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尤其是构建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从而保障广大农民的宅基地用益物权,促进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维持农村的长治久安。

作品摘要

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独有的一种用益物权,体现了农村居民最低限度的福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在保障农民生活、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和城乡二元结构的逐渐解体,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理论缺陷和现实弊端开始逐渐暴露,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重构愈发迫切。宅基地使用权的重构应当放在全球背景和中国语境下去理解,同时,重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时应当有一套贯穿...(查看更多)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阶段性成果《论和谐语境下的私权扩张——兼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之流转》发表于《青年法学》2009年春季号。

参考文献

王卫国著:《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高富平著:《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权——我国不动产物权体系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黄贤安、张安录著:《土地经济学》,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版。 陈小君主编:《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第1版。 房绍绅:《用益物权三论》,载《中国法学》1996年第2期。 钱...(查看更多)

调查方式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建议反馈 返回顶部
Baidu
map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