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死人夺活人口粮”与“活人挣死人钱财”的背后——农村殡葬改革的现状调查与立法建议
- 来源:
- 第十一届“挑战杯”国赛作品
- 小类:
- 法律
- 简介:
- 农村殡葬改革是一场充满困难与挑战的社会风俗革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目前农村殡葬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土葬(含装棺再葬)对土地的侵占、对环境的影响及资源钱财浪费严重,以及因不当推行火葬造成的违法犯罪现象越演越烈。农村殡改的缓慢和不当加重了农民精神和物质上压力,增加了社会负担,造成了资源浪费,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社会风气,腐蚀了人们的灵魂,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与进步。针对存在的问题,课题组在分析导致该现象深层原因的基础上,具体研究解决对策并针对《殡葬管理条例》提出了如下修改建议:(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二)坚持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的指导思想;(三)确立改革土葬、节约耕地、保护环境、文明节俭和多元生态的殡葬方针;(四)加强农村殡葬改革的制度设计,构建和谐的农村殡葬文化;(五)转变殡葬行政执法工作方式;(六)打破行业垄断,消除行业暴利。以期为农村殡葬改革提供切实的参考方法,促进农村推行多元化的生态葬法,并为《殡葬管理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理论支持。
- 详细介绍:
- 在殡葬改革已实行多年的今天,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存在着诸如“半夜偷葬”“骨灰装棺再葬”等规避殡改以及为完成火葬指标引发的“尸体买卖”“杀人卖尸”等社会问题。是坚守传统还是继续改革?是回归土葬还是坚持火葬?是强硬推广火葬还是尝试多元生态殡葬等问题便成为我们必须要面对的课题。“死人夺活人口粮,活人挣死人钱财”的奇怪现象背后究竟蕴藏着哪些深层次问题,如何寻求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殡葬方式,时值《殡葬管理条例》讨论修改之际,认真调查农村殡葬改革的现状,为国家今后的殡葬管理立法献言献策就具有了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课题组从2008年7月至2009年2月相继对河南、河北、山西、广西、贵州、黑龙江等中西部六个省部分农村地区的23个村镇的农民、民政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不同身份及不同年龄的人群进行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发放问卷757份,收回有效问卷481份,入户访谈23户,召开小型座谈会20次,搜集了相关材料,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农村殡葬改革资料。 在调查中本课题组发现农村殡葬改革现存的问题可归纳为:1.骨灰装棺再葬,耕地被占加剧;2.丧葬礼仪繁琐,厚葬之风盛行;3.行业腐败滋生,殡葬暴利严重;4.火葬推行不力,工作发展失衡;5.骨灰无处安置,殡仪设施滞后;6.殡改强力推行,招致群众不满;7.法律规避严重,存在犯罪隐患等。 针对现存问题可分析出如下原因:1.传统丧葬习俗的惯性使然;2.“入土为安”的观念根深蒂固;3.盲目攀比与虚荣心理作祟;4.垄断更诱使行业腐败频发;5.相关部门宣传与配合不力;6.殡仪设施使用和管理脱节;7.殡改的执行方式有待转换;8.殡葬法律法规的发展滞后。 课题组在分析导致农村殡改中所存在问题的深层原因的基础上,具体研究解决对策并针对《殡葬管理条例》提出了如下修改建议: 1.树立“以人为本”的殡葬立法理念;2.坚持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共利益的殡葬价值取向和指导思想;3.确立改革土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文明节俭和多元生态的殡葬方针;4.加强农村殡葬改革的制度设计,构建和谐的农村殡葬文化;5.转变殡葬行政执法工作方式;6.打破殡葬行业垄断,消除殡葬行业暴利;7.加强政府对农村殡葬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经营;8.从传统的强制政策转向激励机制,杜绝殡葬法律规避现象。 课题组在进行问题分析及立法建议的同时,提出如下创新点:1.更新农村殡葬改革的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绿色殡葬观;2.制定《殡葬管理法》,巩固殡葬改革成果;3.建立绿色殡葬的长效机制,做好配套服务;4.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自觉走向文明丧葬;5.实行遗体免费火化,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6.推行绿色殡葬,探索殡葬“生态化”。 殡葬改革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完善殡葬制度,确立立法宗旨,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殡葬改革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政为民”。 逝者安息,生者慰藉,以人为本,殡葬改革的福祉将永存人间!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 目的:通过对我国广大农村的殡葬改革现状调查,沥清当前农村殡葬改革难点及其背后的深层社会、经济、文化和法律原因,为现行《殡葬管理条例》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建议。 基本思路:首先调查当前农村殡葬改革中的问题,特别是土葬(含装棺再葬)对土地的侵占、对环境的影响以及因不当推行火葬方式造成的违法犯罪现状及深层原因;再次,研究具体的解决对策并针对《殡葬管理条例》提出立法和修改建议。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 第一, 科学客观分析了在农村一刀切式地推行火葬的弊端; 第二, 分析了农村火葬推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深层次原因; 第三, 研究并创新性地归纳了一些便于推广的农村生态葬方式; 第四, 实事求是地分析了现行《殡葬管理条例》中关于农村殡葬改革中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 第一,为《殡葬管理条例》的修改和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具体修改意见; 第二,为立法部门将来制定《殡葬管理法》提供参考意见; 第三,为农村切实实施殡葬改革提供方法参考; 第四,为在农村推行多元化的生态葬提供参考依据。
作品摘要
- 殡葬是对逝者的善后和对活者的慰籍,其本质是对人的终极关怀。传统殡葬的缺陷与现代社会的生存空间及生存观念的冲突使殡葬改革成为必然,中国殡葬改革的重点在农村,但农村固有的传统文化、习俗的惯性和制度的缺失使得农村殡改举步维艰,已经推行殡葬改革几十年的广大农村地区依然存在诸如“半夜偷葬”“骨灰装棺再葬”等规避殡改及为完成火葬指标引发的“尸体买卖”“杀人卖尸”等社会问题。本课题组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对河南、河北等中西部六省部分农村地区的农民、民政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群进行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获取了第一手农村殡葬改革资料。针对因殡葬改革错位、缺位所导致的农民精神和物质压力过大,资源浪费严重,环境破坏突出,社会风气败坏等问题,提出了树立“以人为本”的殡葬立法理念,确立改革土葬、节约耕地、保护环境、文明节俭和多元生态的殡葬方针。课题组还利用调研资料和研究成果,对《殡葬管理条例》提出了修改意见及修改论证。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 本科研论文及课题组对《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所做的修改建议得到立法机关的肯定。 本作品在2009年3月学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社科类一等奖。 本作品在2009年5月河南省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社科类一等奖。 论文《试论农村殡葬改革的缺陷与完善》登载于《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09年第2期。
参考文献
- 1、背景案例参见《凤凰周刊》第2005年12期,及“凤凰网”的有关报道。 2、1997年07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 3、民政部、国家民委、卫生部关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规定的解释。 4、中国殡葬周刊,2008年29期:中国每年修墓2000万座,占地10万亩,每200座墓就要占用1亩土地,我国每年最少修建2000万座墓,如此下来,至少需要占10万亩土地,这还不包括墓穴的绿化、办公和公共设施占地及较为普遍的超标准修建墓穴的现象。我国墓地年均损耗建筑材料1100万立方米,其中天然石材等不可再生资源占到了50%以上。
调查方式
-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人员介绍、个人交谈、亲临实践、会议、图片、照片、书报刊物、统计报表、文件、集体组织、自发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 一、国外研究评述 对于殡葬改革,特别是农村的殡葬改革,由于东西方自然条件、社会条件、经济条件和政治制度的不同,国外采用的多元殡葬方式,相关立法已经比较健全和完善,因而,就农村殡葬改革的立法问题的研究,国外相关课题较少涉及(参见靳尔刚 李健著:《国外殡葬法规汇编(上下)》,中国社会出版社)。 二、国内研究评述 对于殡葬改革问题的研究,国内学术的研究视角各有不同,总体上分为如下五类: (1)以社会学为视角的研究,即将该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进行研究。如董跃民《当前河南省农村殡葬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载《河南社会科学》,2003年 06期;《倡导绿色殡葬 力推殡葬改革》载《社会福利》2006年04期。 (2)以文化为视角的研究,注重丧葬文化的研究,以揭示丧葬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以及由于文化的原因导致中国殡葬改革的障碍。如明校 步银 玉军《火化后土葬之风当禁》载《乡镇论坛》,2007年 09期。 (3)以行政管理为视角的研究,以揭示《殡葬管理条例》实施以后,推行火葬中的行政管理成本与收益。如李汉新,《殡葬改革重在“六抓”》载《民政论坛》,2001年 04期。 (4)以法律为视角的研究,探讨殡葬改革的立法精神、管理模式、管理机制、法律责任等。如吕炳忠,《对现行《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四点思考》载《社会福利》2005年 05期;张继柏 朱军,《农村殡改与法制建设》载《中国民政》2003年 10期;段占清,《现代树葬我国殡葬改革方式的立法思考》载《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董淳锷,《殡葬改革中的法律规避现象研究》,中国私法网;陈伟,《政治文明取向下的殡葬改革与公共服务——兼以社会治理为研究视野》载《探求》2005年 05期 (5)从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殡葬产业问题,如李保平; 卢玉平,《农村殡葬的产业化路程》载《经济论坛》2004年 11期;程寿,《我国殡葬业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安排》载《探求》2005年 05期 上述研究,视角不同,研究深度各有千秋,但是,从立法规制的角度进行研究的学术文章并不多见,这也是导致我国《殡葬管理法》一直没有启动的理论和学术缺失,因此,根据社会现实,认真研究殡葬管理,特别是农村殡葬管理的立法问题,不管是对于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还是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都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