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政策建议--基于辽宁、河南、湖南、广东、重庆五省市的实地调研
小类:
社会
简介:
立农小队由会计与财务学院2008级河南籍本科生、2010级辽宁籍、湖南籍、广东籍本科生组成,考察地点分布在河南省、辽宁省、湖南省和广东省四个省市的多个中小城市的农村,包括安阳,周口,漯河,信阳,商丘、铁岭、锦州、洪江怀化、河源等十九个农村地区。每名队员在各自的家乡就近以个人走访的方式进行独立调研,最后汇总到一起形成一份调研问卷以期反应广大地区农村的合作医疗政策落实情况及问题。
详细介绍:
近年来,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自2003年实施以来,被广泛认可为是现阶段解决农民医疗问题的有效途径。此次调研选取中部的农业大省和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湖南,东部发达地区和农民工输入大省广东,东北工业省份辽宁,西部开发枢纽重庆五省市为调研对象,采用入户调查、访谈记录、调研问卷、人员介绍、查阅文献等方法,从农民自身、医疗机构、村委落实、政府政策四个相关主体综合考察新农合施行情况和效果。研究发现尽管新农合实施以来已实现“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到2010年全国覆盖率达到农村80%以上的目标,但仍存在如下问题:农民对新农合认知程度低;政府宣传不到位;“药价高”现象的普遍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资源配置不合理且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门诊报销范围窄;异地报销困难等。这些问题导致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低,对新农合的社会满意程度低。基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将更多乡、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可报销范围;提高基层卫生队伍人员水平;对定点医院的药价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增加医疗服务项目;采取人口输出大省与人口输入大省以及就近城市之间的医保费用异地报销双向代办服务。旨在为该项制度的完善提供决策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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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政策建议--基于辽宁、河南、湖南、广东、重庆五省市的实地调研
  •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政策建议--基于辽宁、河南、湖南、广东、重庆五省市的实地调研
  •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实施效果及政策建议--基于辽宁、河南、湖南、广东、重庆五省市的实地调研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1、检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实施以来到现在的实施效果: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研的形式,从农民自身、医疗机构、村委落实以及政府政策多角度检验新农合的实施效果。2、为国家提供决策依据;通过深入走访农户,掌握一手资料,反映新农合真实的实施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供决策依据3、提高农民受益程度;保护农民利益,与农民面对面交谈,倾听农民最真实的诉求,反映农民的医疗现状。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1、有针对性地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五个省份。2、本次调研在选题时,充分考虑了“十一五”期间各方面规划实施的应有成效,考虑了阶段性的成果检验状况。3、调研方法、途径的多样性使调研结果更真实可靠,同时保证了数据分析的科学性。4、在调研分析时站在农民自身、医疗机构、村委、政府等不同的主体立场上,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影响农民的受益因素。5、既结合实际又具有创新性地,提出了针对反映出的相关问题的可行性建议。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1、宣传价值:通过多途径传达文件精神,普及新农合的公益性福利性,鼓励更多农户参合。2、发现新问题:通过实地走访明确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空白地带”,切实了解农民诉求。3、建议价值:通过整合各调查省市经验教训结合当地实情,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拟解决方案。4、探索指导价值:探寻扩大新农合医疗试点的现实可行性,为儿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等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健全提供借鉴意义。

作品摘要

近年来,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广泛认可为是现阶段解决农民医疗问题的有效途径。此次调研选取中部的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湖南,东部发达地区和农民工输入大省广东,东北工业省份辽宁,西部开发枢纽重庆五省市为调研对象,采用入户调查、访谈记录、调研问卷、查阅文献等方法,从农民自身、医疗机构、村委落实、政府政策四个相关主体综合考察新农合施行情况和效果。研究发现存在如下问题:农民对新农合认知程度低;政府宣传不到位;药价高现象的普遍存在;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资源配置不合理且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门诊报销范围窄;异地报销困难等。这些问题导致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低,对新农合的社会满意程度低。基于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将更多乡、村卫生所纳入新农合可报销范围;提高基层卫生队伍人员水平;对定点医院的药价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增加医疗服务项目;采取人口输出大省与人口输入大省以及就近城市之间的医保费用异地报销双向代办服务。旨在为该项制度的完善提供决策参考。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参考文献

[1]程启智,陈敏娟.湖南农民消费结构的优化与消费需求的扩大.湘潭大学学报. [2]王志强.冲突与回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体制的优化与研究.体制改革. [3]吴海波.新医改背景下构建医保合作新模式研究.体制改革. [4]董晓莉.关于完善我国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若干思考.管理世界,总第159期. [5]方建中,王军,龚春艳.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心理基础研究[J].经.济论坛,2006,10:121-124. [6] 轩志东,庞勇,于文娟,刘志勇.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分析[J].医学与社会,2011,(02) [7] 钱海波,黄文龙,周文燕.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与对策[J].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07,(04) [8]李先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探讨[J]. 医学与社会, 2008,(01)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个别交谈、亲临实践、图片、照片、书报刊物、统计报表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定的起点研究 在合作医疗制度的研究中,多数文献认为,合作医疗萌芽于20 世纪40 年代,建立于50 年代,兴盛于60-70 年代。但是,在80 年代迅速走向衰落。综合一些学者的研究,当时的主要原因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国家对合作医疗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态度;集体组织经济力量弱化;且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意愿低。而政府从2003 年起试图建立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主体的新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相比传统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新”,钟建英(2005)等学者提出了有关看法。 2.制度发展过程中的相关研究 基于农村医疗卫生保障制度的发展历史来看,在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庞大体系中突出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很多学者分析了其作用所在和承担主要责任的原因所在。如,李培福(2003)认为政府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宏观计划的制定者;资金的主要筹措者;新型合作医疗的组织者;管理者;监督者;宣传者。徐正华(2006)认为政府承担包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责任的原因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国在农村实施公共卫生职能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基本制度安排,在现代社会保障面临“市场管效率、政府管公平”的情况下,政府介入其中,是建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然要求。 而对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宏观框架,许多专家学者纷纷指出其缺点与弊端所在。我们总结发现,他们共同的关注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差;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存在漏洞;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宣传力度不够。 3.国外农村医疗模式比较及经验借鉴 在社会医疗保险方面,发达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是相似的,在具体内容和制度特点上具有共性,比如德国农村的“农民健康保险”制度;日本农民可享受的医疗保险主要指的是“国民健康保险”。 而发展中国家农村医疗保障模式基本采用社区合作医疗保障模式,有着相似的医疗保险经营单位、相似的医疗基金管理部门、三方共缴的筹资方式和上派下支的基金支出规定。典型的国家有泰国和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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