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湘江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与补偿机制研究
小类:
经济
简介:
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也是全国重金属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两会期间,国务院正式批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该方案规划通过5-10年时间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团队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从经济学角度入手,应用博弈论完全信息静态原理,对湘江流域污染企业治理进行多方博弈分析,从保障民生利益角度来构建了湘江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与补偿机制。
详细介绍:
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一个国际化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和社会的发展,水污染日趋严重,成了世界性的头号环境治理难题。湘江湖南人民的母亲河,却也是中国重金属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已威胁着流域附近4000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以及生产安全。湖南省政府大力综合整治湘江流域污染问题,却屡屡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引发了人们对湘江流域污染企业治理制度有效性的质疑和思考。 研究团队通过访谈长株潭市环保局等4个部门的相关领导,实地调研长沙、株洲、湘潭、衡阳49家污染企业,访谈3类企业职工162人,对污染企业附近的群众进行了25次实地调查,访谈了526人。发现湘江流域污染企业治理制度存在污染企业治理与补偿机制不完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不科学、缺少流域污染企业治理与补偿专门管理机构、环境信息公开质量不高、第三方逼退污染企业能力有限6个问题。 研究团队从经济学角度,应用博弈论完全信息静态原理,对流域污染企业治理难题进行多方博弈,分析出各种均衡,证实流域污染企业治理不到位的根本原因是地方政府处于两难境地、治理补偿机制不完善而导致各方经济利益失衡。

作品专业信息

撰写目的和基本思路

湘江为湖南人民的母亲河、中国的有色金属之乡,却也是全国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一方面国家政府大力整治湘江流域污染企业,一方面却不断出现污染事件,这引起了人们的质疑与思考! 研究团队通过实地调研数据与理论分析,从经济学角度入手,应用博弈论完全信息静态原理,对湘江流域污染企业治理进行了多方博弈分析,从保障民生利益角度来构建了湘江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与补偿机制。

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

科学性:通过大量的实地调研,从经济学角度入手,应用博弈论完全信息静态原理,对湘江流域污染企业治理进行了多方博弈分析,建立了湘江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与补偿机制。 先进性:提出了从保障民生利益角度来构建湘江流域污染企业治理与补偿机制。 创新点:目前国内关于污染企业治理与补偿方面的研究甚少,本报告从民生利益与经济利益角度对流域污染企业治理进行多方博弈分析,视角独特。

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

研究团队以保障民生利益为出发点,基于实地调研、多方博弈均衡结果建立的湘江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与补偿机制解决长株潭污染企业退出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对相关部门制定污染企业治理与补偿政策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研究成果对于解决我国其他流域污染企业治理难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品摘要

环境问题是一个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一个国际化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和社会的发展,水污染日趋严重,成了世界性的头号环境治理难题。近日从湖南省发改委了解到,国务院已正式批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这是迄今为止,全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复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方案。该方案规划项目927个,总投资595亿元,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展望至2020年,力求通过5-10年时间基本解决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重大问题,成为全国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典范。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团队进行了大量的部门调研、实地走访和个别访谈,结合调研数据从经济学角度入手,应用博弈论完全信息静态原理,对湘江流域污染企业治理进行了多方博弈分析,从保障民生利益角度来构建了湘江流域污染企业的治理与补偿机制。

获奖情况及评定结果

湖南科技大学第七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参考文献

[1]许士春,何正霞.环境管制、产品质量与企业收益——兼论污染罚金政策的使用效率[J].财贸研究, 2007,(3):1-9. [2]王一兵.空气污染治理中企业不合作问题的经济学研究[J].当代财经,2006,10:13-16. [3]肖焰.论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在治理乡镇环境污染中的作用整合[J].生态经济,2005,(6):31-34. [4]王莉,刘应宗.乡镇污染企业与政府监督的博弈分析及对策思考[J].中国农机化,2009,(6).56-58. [5]熊鹰,徐翔.政府环境监管与企业污染治理的博弈分析及对策研究[J].云南社会科学,2007,(4):60-64. [6]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 [7]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减排办.湘潭市污染减排工作情况汇报[Z].湘潭市环保局,2010-07-28.

调查方式

走访、问卷、现场采访、人员介绍、个别交谈、亲临实践、图片照片、书报刊物、统计报表、文件

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

国际研究现状: 一、欧洲莱茵河治理经验。莱茵河经历了一个“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治理的代价是非常大的。1971年,从德国美茵茨河支流汇入莱茵河河口到科隆这段大概200公里长的河段,鱼类完全消失,水中溶解氧几乎为零。 莱茵河治理的主要经验:①是加强流域国际合作,共同协力承担污染治理责任。②是科学制定水质标准,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③是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④是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实行清洁生产和废物再利用。⑤是采用先进的监测手段,统一监控莱茵河水质变化。⑥是制定治理长远规划,促进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二、日本琵琶湖的治理经验。琵琶湖——日本第一大淡水湖,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琵琶湖的环境问题开始恶化。 治理琵琶湖的基本思路为:源水保护、入水处理、湖水治理、生态恢复、立法管理、意识同步。 国内研究现状: 一、完善法律制度。当前,我国缺乏统领规划工作全局的、对规划普遍性问题做出详细规定和说明的“基本法”,在资源立法体系中也没有综合性的“自然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都是部门主导立法,在各项规划之间的配合、协调问题规定得比较模糊。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是完善监测指标技术体系,①是提高水质监测技术及在线监测能力;②是要从规划制定的技术方法入手,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和新计算方法,推动水污染防治规划的发展;③是规范不同类型污染源的污染负荷核定方法,构建流域、区域和污染源3个层次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技术体系,得到准确的污染物排放负荷数据;④是制定合理的规划分级体系,将一个整体规划合理地分解为不同层次的局部规划,使得规划与相应层次的管理职能相一致,从而有利于规划实施与监督管理。 三、探讨生态补偿机制。我国目前的生态补偿主要是通过中央财政纵向转移支付,国家是唯一的补偿主体,而流域性和相邻性区域间的生态补偿尚处于空白。流域性水污染通常涉及上、下游相关主体的利益,为了协调各方利益,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上、下游相关主体所享有权利和义务。 四、探讨排污权交易。水排污权是排污权的一种,它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正常生产和生活中向水体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它与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的不同点就在于水排污权是一项由国家对环境的所有权派生出来的、可以自由转让的排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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