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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届“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tzb 发表于 2012.4.24| 点击数88267

新闻标签: 挑战杯 江苏 省赛 创业计划

关于开展第七届“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市团委、科协、教育局、学联,各高等院校:

    为了进一步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引导大学生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激发大学生自主创业、科技创业、团队创业的热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学生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七届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2年4月至6月

二、参赛范围

江苏省内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在校生。

三、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由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学生联合会主办,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承办。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详见附件1),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在南京财经大学团委。设立竞赛评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等非高校人士组成,负责竞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四、赛程设置

省级竞赛采取学校和全省两级赛制。省级赛分预赛、决赛两阶段进行。

本届竞赛实行作品分类申报,将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和未创业(乙类)两类(具体标准见附件3)。各高校在推报作品时,两类作品的比例不做限制。评委将在评审中针对两类作品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作品的实际运营情况,给予1%-5%的加分。

1、校级竞赛阶段(4月15日以前)。各高校在充分宣传、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开展全校创业计划竞赛活动,要鼓励本校下属独立院校参与母体高校的创业计划竞赛活动,并于4月20日前根据分配名额数推报本校参加省级竞赛作品。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作品的数不得超过作品数额分配表中规定的数额。每人(每团队)限报送1件作品。

作品的申报表和商业计划书要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四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寄送竞赛工作办公室(南京财经大学);电子版要同时报送竞赛官方网站(报送网址及方式另行通知)。

2、省级预赛阶段(4月下旬)。省级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各高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参加决赛,届时将公布参加决赛的作品目录,并由省级竞赛工作办公室在4月底将进入决赛作品的评审意见反馈给相关高校。

3、省级决赛阶段(5月中上旬)。各高校根据反馈意见指导作者对参加决赛的作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做好作品的展示和答辩准备。5月中上旬,在南京财经大学举办决赛,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竞赛采取“同台竞技,分类表彰”的模式,分别设立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两大类奖项。

两大类作品分别设置金、银、铜奖,并颁发证书。作品获得金、银、铜奖的数量原则上分别占获奖作品总数的10%、20%和70%。同时,设置校级竞赛组织奖、最佳团队奖、最具创意奖等其它单项奖。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推进我省“两个率先”,落实“八项工程”的重要举措。“挑战杯”省级竞赛既是为参加全国“挑战杯”选拔优秀作品,更是鼓励全省青年学生投身创业实践的重要载体。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制定推进方案,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高校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提倡各高校举办与竞赛衔接的届次化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鼓励各地各高校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培育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支持。要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创造条件,积极吸引风险投资,努力实现成果转化;同时帮助大学生做好创业计划设计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有机衔接,为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3、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各级共青团、科协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发挥优势,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竞赛各项工作。同时,各地、各高校应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进一步扩大活动的群众基础,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积极主动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各行各业共知晓、齐关心的良好氛围,扩大活动在全社会和青年学生中的影响,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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