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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暨南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全校挑战杯备赛作品大展示的通知

暨南大学 发表于 2013.3.4| 点击数17849

为推进“宁静致远工程”的实施,贯彻“志存高远,崇尚学术,渴求知识,至臻学业,多面发展”的学生培养工作思路,加强学风建设,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同时集中检阅学生“挑战杯”的备赛成果,为参加全省、全国“挑战杯”竞赛做好准备,根据《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决定举办暨南大学第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全校“挑战杯”备赛作品大展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和展示时间

2013年3月中旬至下旬。

二、组织机构

(一)设立竞赛领导小组,由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二)设立竞赛评委会,由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专家指导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及本届竞赛领导小组聘请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三)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评委会,负责本学院的相关竞赛工作。

三、参赛对象

凡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均可申报参赛作品。

(一)2011年和2012年立项(中标)的“挑战杯”项目原则上均须参加学校本届“挑战杯”竞赛;2012年12月立项的项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赛,须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报送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鼓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赛。

(三)接受学院获奖的未获学校立项或临时报名的参赛作品。

四、竞赛方式及步骤

按照全省、全国“挑战杯”竞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本届竞赛的方式和步骤如下:

(一)竞赛分学院和学校两级进行。

(二)3月12日前,各学院自行举行竞赛。

(三)3月15日前,获学院二等奖以上的参赛者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须装订在作品正文前面),并由所在学院团委将参赛作品及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校团委(行政楼303室)。跨学院的参赛作品,由作品第一作者的所在学院团委报送。作品要求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组委会不接受个人申报和寄送参赛作品。

(四)3月19日,举行校级竞赛,校竞赛评委会对各学院报送的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特、一、二、三等奖,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学院及参赛作品的作者。

(五)3月19日至26日,在校图书馆大厅进行所有各学院报送的作品大展示。

(六)3月底前,在本届竞赛的优秀获奖作品中遴选代表学校参加全省“挑战杯”竞赛的作品,经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和培训并按要求报送参赛,同时给予进一步经费资助。

五、表彰奖励

校级竞赛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学校将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学院竞赛的奖项可参照此设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握导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对于加强学风建设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要把本届竞赛活动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海报、网络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持续的宣传,在校园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使活动深入人心,扩大活动在学生中的影响。

(三)各学院领导及指导教师,尤其是分管领导和院团委书记,必须抓紧时间,从现在起指导和督促所有参赛作品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

                      2013年1月28日

                                                                                                        

附件1竞赛领导小组名单.doc

附件2参赛作品登记表.doc

附件3参赛作品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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