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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关于召开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团市委学校部 发表于 2013.1.6| 点击数16591

新闻标签: 全国 团委 大学 大学生 学术 学校 挑战杯 科技 竞赛 第十三届 课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学校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学校部:

为部署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关工作,研究并通过竞赛章程、评审规则、组织实施计划等重要赛务文件,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定于2012年11月26日至27日召开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苏州大学

二、参加人员

1.团中央学校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教育部科技司及江苏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分管书记、学校部部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分管书记、学校部部长;

3.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党委分管书记、发起媒体负责人;

4.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团委书记。

三、日程安排

11月26日

上午:在上海参加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与会代表乘专门车辆赴苏州;其他参会代表请于中午12点前直接至酒店报到(苏州金陵观园国际酒店,苏州工业园区翠薇街168号,电话0512—62608888);

下午: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1月27日

上午:参观考察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学;

下午:返程。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团委学校部及时通知本地区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请以书面形式请假并加盖学校部公章,报团中央学校部。

2.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团委学校部负责按要求汇总本地区参会人员回执,于11月13日中午12点前,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分别反馈团中央学校部、苏州大学团委。

3.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和住宿费,直接至苏州参会代表的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4.未尽事宜请与全国学联办公室、苏州大学团委联系。

 

 

全国学联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天国  李如飞

联系电话:010—85212353、85212550、85212282(传真)

电子邮箱:xuelianban@126.com

 

苏州大学团委

联 系 人:王尔东  肖甫青

联系电话:0512—67161535

电子邮箱:tzbsd2013@163.com

 

附件:

1.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会议回执

2.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发起高校名单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2012年11月8日

 

相关附件下载:

大挑组委会通知(文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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