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中国社会科学院   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 贵州大学     

关于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组委会 发表于 2012.9.24| 点击数228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学校部,各参赛高校:

        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同济大学承办的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将于20121110日至15日在同济大学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代表团。以省(区、市)为单位组成代表团,代表团团长由各省(区、市)团委学校部负责同志担任,代表团可另派工作人员1名;全国组委会邀请各省(区、市)团委分管书记担任代表团顾问。

        2.代表队。以学校为单位组成代表队,代表队领队由高校团委负责同志担任。每件参赛作品可指派1名指导教师和不超过4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必须为作品申报表上登记的学生,否则将取消该参赛队比赛资格。全国组委会邀请各参赛高校分管校级领导担任代表队顾问。

        3.观摩团。各省(区、市)团委可组织高校、企业和风险投资界人士前来观摩。

        二、参赛要求

        1. 修改参赛作品。2012926日至929日,入围终审决赛的团队可使用参赛期间注册的用户名登录竞赛官方网站(www.z-legko.com),对商业计划书进行优化与调整。请勿修改作品名称、团队名称、团队信息,以免影响参赛。修改完毕并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作品。提交后由全国组委会审核,无需校、省级审核。为保证竞赛的公平、公正,所有网络申报及纸质申报商业计划书均须隐去作者及学校信息。

        2.选择答辩方式。各参赛队在登陆官方网站修改、重新提交作品时,须在“公开答辩”与“秘密答辩”两选项中选择其一。两者评审规则相同,区别在于有无观众现场旁听以及有无获单项奖资格(见附件1)。本次决赛公开答辩与往届不同,将作为与秘密答辩并行的比赛环节。公开答辩观众凭观摩票进场旁听(观摩票将在代表团团长会议时发放)。

        3. 上传作品简介。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和风险投资界推介创业项目,请各参赛队于929日前将《创业项目简介》上传至竞赛网站,内容包括团队合影(JPG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所属高校、项目简介(应包括项目背景、技术、工艺创新、申请或获得专利情况、成果鉴定与获奖情况、行业背景、竞争优势、市场前景、投资分析,团队介绍等,800字以内)。

        4. 纸质材料报送

      (1)学校报送。

        作品提交结束后,参赛高校将修订后的商业计划书重新装订,一式四份,封面采用230A4纸,正文采用70A4纸,封面注明“公开答辩”或“秘密答辩”,报送至省级组委会。

      (2)省级报送。

        1010日前各省级组委会将各校商业计划书汇总后,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同济大学团委),寄出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三、作品展示与签约

        1.作品展示。每个进入决赛的参赛队均需参加作品展示。请从大赛官方网站下载展示用的展板模板,自行添加相关内容(JPG格式,精度不低于120dpi/平方英寸)。展板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制作,展板规格为1.2米(高)×0.9米(宽),材质为无边框KT板。请各参赛高校于1021日前,将本校所有参赛作品展板设计的电子版上传至竞赛官方网站。

        2.项目对接。全国组委会将邀请风险投资界人士和部分评委,从各参赛队上传的《创业项目简介》中筛选出部分项目进行投资意向的前期对接。

        3.签约转让。各高校创业项目如有已签订投资协议或达成投资意向的,请在1021日前,将已签约(或拟签约)合同副本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根据整体情况集中组织投资签约仪式,并邀请媒体进行报道。

        四、评审

         1.竞赛通过书面评审、公开答辩或秘密答辩决出各奖项,采用百分制,其中书面评审得分占最终成绩的40%,答辩环节得分占60%。已创业项目由全国评委会视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

        2.评审工作程序、标准将严格按照《终审决赛书面评审标准》、《终审决赛答辩评审标准》执行。

        3.决赛答辩用电脑及数字投影设备由组委会提供,各参赛队须自备U盘,准备答辩用演示文稿及所需要软件,并在答辩彩排时安装到答辩用电脑上(对电脑确有特殊要求的参赛队可自备)。同时允许参赛队携带必要的文字、图片、产品作品等可用于辅助说明的器材。

        五、奖励办法及组织奖申报

        1.竞赛设金奖、银、铜奖若干,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2.全国评委会将从每组参加公开答辩的团队中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单项奖公开赛,届时评出最佳创意奖最佳表现奖最具人气奖最受媒体关注奖最具投资潜力奖等单项奖(见附件1)。

        3. 竞赛设省级优秀组织奖和校级优秀组织奖,由全国组委会颁发奖牌。

        4.申请省级优秀组织奖的省级团委学校部请于报到时将申请文字材料交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请按照参加全国复赛高校总数的30%报送校级优秀组织奖参评高校名单。

        六、报到和缴费

         1. 为便于会务组织工作,本届竞赛的相关会务信息将通过网上会务系统提交。请各团省(区、市)委及学校用户使用申报阶段用户名、密码登录竞赛官方网站(//www.z-legko.com/)申报各单位会务信息。会务系统将于201210179时开通,102424时关闭。使用说明请参见竞赛官方网站会务系统页面。

        2.每名参赛学生缴纳会务费600元/人,包含住宿、餐饮、材料、市内交通等费用,不足部分由全国组委会补贴。学生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3.参赛高校领导、省级团委领导、各代表团团长、工作人员、高校领队、指导教师、观摩团代表等缴纳会务费800元/人,包含材料、市内交通、纪念品等费用,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食宿标准约为:

      (1)参赛高校领导、省级团委领导房费250元/人/天(双人间,含早餐);

      (2)各代表团团长、工作人员、参赛高校领队房费200元/人/天(双人间,含早餐);

      (3)指导教师房费150元/人/天(双人间,含早餐);

      (4)观摩团代表房费200元/人/天(双人间,含早餐);

      (5)参赛高校领导、省级团委领导、各代表团团长、工作人员、高校领队、指导教师、观摩团代表中餐、晚餐如需在校园内用餐,可提前购买餐券(届时将开设专门窗口,餐费10元/人/次);如在酒店用餐,请直接与酒店结算。

        因参赛人员较多,会议用房较为紧张,参会代表原则上不安排单间。参赛高校领导、省级团委分管领导确需安排单间请在回执中注明,房费按双人计算。组委会只为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观摩团代表安排食宿。如需组委会统一安排请在回执中注明相应信息。

        4. 本次竞赛会务费用统一通过网络平台支付,各省(区、市)团委、各高校、各观摩团凭网络支付凭证和参会回执在相应酒店办理入住手续,各酒店均设有报到处(网络支付办法及酒店安排请注意查看网上会务系统有关说明)。

        5.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汇总本省(区、市)内省级团委代表、高校参赛人员、观摩团代表信息并填写代表团回执(见附件234),于1021日前发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省(区、市)回执”。(特别提醒:终审决赛所有会务安排将以代表团填写的信息为准,请注意认真汇总。)

        6.全国组委会于1110日全天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上海虹桥火车站、上海火车站等地安排接站。如有特殊接站需求请提前告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1110日下午15:00将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16:00将召开各参赛高校领队会议。1115日全天返程。

        7.请各省(区、市)团委学校部、各参赛高校团委分别确定1名会务联络人,负责竞赛的具体联络工作,于1021日前将联络人及其联系方式提交至竞赛官方网站会务系统。

        七、网络虚拟运营专项竞赛

        1.参赛人员。根据竞赛相关要求,参加学生必须为竞赛官方网站报名确认时的参赛队员,中途不得换人。同时参加终审决赛答辩及网络虚拟运营专项竞赛的队伍,视作同一支队伍,考虑到会务接待能力,只能有1名指导教师随队参赛。参赛队伍纳入各高校代表队统一组织、管理。

        2.竞赛平台。本次网络虚拟运营竞赛环节采用《创业之星—大学生创业模拟实验室》软件V4.0为竞赛平台,前面的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不做,只进行创业管理环节,基本功能与内容与目前在线训练平台monilab一致,决赛数据规则将在比赛当天发布。

        3.竞赛设备。比赛使用电脑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安排提供。每个团队使用一台电脑,不允许自带电脑进入竞赛现场。

        4.评分说明。根据《创业之星》第六季度经营结束后的综合评分,减去相应的扣分之后得出比赛得分。

        5.比赛流程。决赛共进行1天时间,完成六个季度的创业管理(见附件5)。整个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6. 奖励办法。决赛中,将把全部参赛队伍分为10组,每组前2名获一等奖,每组的36名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八、其它事项

        1.为在终审决赛期间更好地宣传展示参赛高校,请各参赛高校于1021日前登录竞赛官方网站会务系统提交如下信息:(1)学校校名、校徽和校旗的矢量文件,格式必须为*.CDRCorelDraw文件)或*.AIIllustrator文件);(2)各校对挑战杯的寄语(含标点20字以内,格式工整为佳)。

        2.请各参赛高校在报到时携带校旗两面:一面为横式,旗面规格为宽1.5米,高1米,旗面左侧边缝制旗杆套;一面为竖式,旗面规格为宽1米,高1.5米,旗面上边左侧边缝制旗杆套,供悬挂之需。旗杆由全国组委会提供,校旗旗样可从竞赛官方网站下载。

        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尽快将此通知发至各参赛高校。未尽事宜请与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挑战杯”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人:沈  嘉(竞赛)     顾旭峰(会务)

联系电话:(02165988398

    真:(02165980260

电子邮箱:tj_tzb@163.com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06

    编:200092

 

全国学联办公室

人:刘  岩     李天国

联系电话:(01085212556  85212353

    真:(01085212282

电子邮箱:xuelianban@126.com

 

全国“挑战杯”竞赛官方网站

人:李宇杰     段鸿飞

网站网址:www.z-legko.com

联系电话:(01052878507

    真:(01082327451—218

电子邮箱:kefu@tiaozhanbei.net

 

附件:1.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答辩规则

2.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省级团委代表回执

3.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高校代表回执

4.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决赛观摩团代表回执

5. 网络虚拟运营专项竞赛流程

6.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终审决赛活动日程表(供参考)

7. 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终审决赛校旗旗样(供参考)

 

                                                                                                                                                          团中央学校部

20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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